关于核发崇明区陈家镇0007街坊P1宗地商品住宅(实验生态社区12号)地块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免缴证明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4-19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4381202300007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发文字号:

    沪崇房管〔2023〕17号

  • 成文日期:

    2023-03-27

  • 发布日期:

    2023-04-19


上海由由东岛置业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市征收住宅建设配套费实施细则》、《关于将本市“住宅建设配套费”更名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并纳入政府性基金管理的通知》及《关于免收经济适用住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的崇明区陈家镇0007街坊P1宗地商品住宅(实验生态社区12号)地块内配建的共有产权住房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免缴证明(实验生态社区12号)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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