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38120230000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房管〔2023〕12号
成文日期:
2023-03-02
发布日期:
2023-03-2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中建城桥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市征收住宅建设配套费实施细则》、《关于将本市“住宅建设配套费”更名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并纳入政府性基金管理的通知》及《关于“城中村”改造地块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的城桥镇CMC1010单元05A街坊05A-05A地块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免缴证明(城中村)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