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思路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1-17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4381202300001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发文字号:

    沪崇房管〔2023〕1号

  • 成文日期:

    2023-01-09

  • 发布日期:

    2023-01-17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思路》经局党政领导班子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细化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3年1月9日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思路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局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区对房管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建设具有示范引领效应的世界级生态岛的奋斗目标,大力发扬崇明精神品格和花博精神,统筹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狠抓行业领域内复工复产,全力保障各项重点工作高成效、高质量完成,为民生福祉更加厚实持续贡献房管力量。

一、强担当、共战“疫”,坚定不移助力打赢大上海保卫战

(一)打好“物业-居委”配合战,筑牢住宅小区“防疫墙”

完成住宅小区“场所码”全覆盖工作,规范执行“扫码+通行证+测温”的工作手势,健全“场所码”应用和异常情况联动处置工作机制。明确细化住宅小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下发《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疫情防控管理的工作提示》等30个工作提示。充分发挥工作联络群快速沟通优势,做到工作部署“不过夜”、问题即知即改。扎实开展住宅小区环境清洁消杀专项行动,为小区群众筑牢生命健康保障防线。围绕住宅小区环境消杀、场所码覆盖等开展突击抽检165次,出动495人次,及时发现、解决问题隐患,补齐补好工作短板。

(二)配合梳理各类空置房源,积极服务防疫隔离用房需求

梳理上报全区空置征收安置房、公租房、商业办公项目等房源信息,推动2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完成防疫设施改造,临时转化为防疫隔离用房。

(三)主动助企纾难解困,推动房地产项目有序复工达产

开展线上“云预验收”,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新建住宅项目验收工作程序不少、质量不降、进度不减。重点关注企业因疫情原因导致的人员回流难、施工材料供应不畅、外围配套停滞等问题,主动牵头破解问题堵点。积极对接市级部门争取协调,对存在延期交房问题的商品住宅项目,严格落实市级文件规定,组建矛盾化解协调机制,指导各项目对接属地政府编制“一项目一方案”,将交房准备、应急预案、矛盾处置方案制定在交付前,确保项目稳妥交房。

(四)摸清各类房屋租赁底数,建立完善综合管理机制

制定下发《崇明区城镇居住房屋和农村宅基地房屋租赁管理指导意见》、《关于开展城镇居住房屋和宅基地房屋租赁情况排摸工作的通知》,对辖区内城镇居住房屋和农村宅基地房屋租赁信息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全覆盖无遗漏的租赁信息底账,为本区房屋租赁全过程监管提供信息化支撑,进一步提升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城市运行精细化管理水平。

(五)坚持党建引领,树立先进典型,弘扬时代正能量

坚持党建引领,100多名党员干部、职工化身“天使白”、“守护蓝”、“志愿红”,极投身一线开展核酸(抗原)检测、物资采购、快递分发、配药就医等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累计5000多小时,收到感谢信60多份用实际行动彰显新时代的担当。巩固常态化疫情防控成果,参与明珠花苑核酸采样亭服务共安排300余人次,完成采样4.6万余人次。树立先进典型,讲好抗疫故事,弘扬时代精神,通过“崇明房管”微信公众号刊载抗疫相关事迹共计13篇。

二、促投资、强监管,全力以赴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一)全力推进房地产稳促投资、稳增长工作

坚决落实市稳投资专班工作要求,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资源局、区建设管理委、区统计局等部门明确年度房地产开发投资计划目标,落实月报机制,及时掌握投资进度,加强项目纳统、数据汇总、分析等工作。开展商品住宅项目建设投资调研,重点聚焦投资额大于5亿元的商品住宅项目,通过实地走访踏勘项目,加强建设中存在的矛盾困难加强协调和指导,促进项目建设加快建设进度。全年累计完成投资额约90亿元。

(二)稳妥组织商品住房上市销售工作

在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不松懈基础上,积极推出新建商品住宅上市销售,结合疫情防控要求,指导企业开展无接触式“线上认购”、“线上选房”活动。全年累计完成6个项目8批次新建商品住宅上市销售,上市面积约26.9万平方米,计2425套;新建商品住房累计成交面积298304平方米。

(三)持续整治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规问题

进一步细化销售环节工作要求与流程,建立项目上市销售前监管银行和销售负责人约谈机制。加强销售现场巡查检查,要求企业完善案场管理制度,持续规范销售行为,着力防范养老涉诈问题。进一步加大对开发企业资质发放与中介机构备案的审核、管理,全年累计办理开发企业资质30个,办理中介机构备案49家,住房租赁记载6家。

三、把方向、谋长远,驰而不息提升住房保障能效

(一)稳妥有序推进各类保障房受理、供给工作

完成廉租住房年度调标工作,全年新增廉租住房保障家庭56户,退出37户,发放廉租租金补贴470万元。完成第九批次(沪籍)及第四批次(非沪籍)共有产权保障房销售定价及选房签约工作,选定房源33套;完成共有产权保障房满5年上市转让工作,5户家庭购买政府产权。新增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家庭250户,完成复核164户,退出107户。

(二)强化区域统筹,确保保障性租赁住房稳定供应

成立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保障性租赁住房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一体化推进的组织保障。开展房源及企业意愿摸底,全面把握面上总体情况。引导鼓励有意向的企业在高需求地区通过集中新建、依规转化、腾退房源循环使用、闲置房源回购利用等方式筹措房源并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范畴,确保本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可持续供应。全年完成新增1006套保障性租赁住房纳管认定工作,新增对外供应公共租赁住房房源148套。根据社会面需求,灵活转换房源性质,提高房源配置效率,年内共完成3个项目200套保障性住房用途调整。

(三)多环节多维度,加强保障性住房品质把控

聚焦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对商品住房项目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一是在保障房项目前期图纸审核时,要求开发商同步提交商品住房设计图纸,进行对比审查,进一步保证保障房与商品房同品质同标准;二是结合以往保障房建设中的问题,进一步细化并明确保障房建设、装修、维保等过程中的要求、标准、规则,形成具体的指导意见,供开发商按规实施;三是加强督查检查,做到3+N,即在开发商办理房屋预售、样板房装修、竣工交付3个时点进行定期检查,按照月度进度表组织N次抽查;四是提高违约成本,对逾期交付、未按照要求施工的,提高违约金的支付标准,进一步约束开发商按要求施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交付。

(四)加强分析研判,推动征收安置房建设和安置保质提速

主动对接受红线外配套不同步、疫情影响严重的区属安置房项目,逐一梳理各个项目具体滞后情况,完成项目节点调整工作,同时结合实际督促指导企业制定“一项目一方案”,加快落实后续补救措施,确保项目顺利交付。积极探索建立征收安置房项目建房协议价核定机制,精准合理地确定征收安置房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成本,提高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的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

(五)深入挖掘资源,强化人才安居支持力度

完成市场化租赁住房认定人才公寓80套。联合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保障局制定并印发《崇明区高层次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本区引进人才安居保障。制定《关于崇明区重点单位整体租赁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的审核配租制度》,针对重点单位给予优先审核供应、优先试住安排等措施,吸引重点单位在崇发展。开放个人申请,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深入调研,收集保障对象诉求,积极推行“一网通办”、“随申办”等线上办理平台,开放即签即住灵活入住方式,进一步优化申请及入住渠道。

四、补短板、强弱项,迎难而上推动城市有机更新

(一)统筹谋划旧区改造工作

坚持通盘考虑、系统谋划,结合本市“两旧一村”工作部署及本区实际,全面梳理2022-2024年期间旧区改造、“城中村”改造、不成套职工住宅及小梁薄板房屋改造、“美丽家园”建设、小区雨污混接改造、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住宅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直管公房和系统售后公房修缮等改造工作计划,持续提升城镇居民居住品质,改善老旧城区整体风貌。

(二)有序推进利民村(西)“城中村”改造

牵头开展利民村(西)“城中村”改造地块内房屋土地征收工作,集体土地上房屋整体签约率达96%,完成征地面积约235亩。完成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定界,征收补偿方案已报区政府审批通过并向市房管局备案。推进05A-05A地块土地出让、方案征询等前期准备工作。督促企业加快推进配套安置房建设。

(三)加快启动不成套职工住宅和小梁薄板房屋改造工作

启动庙镇、长兴镇、城桥镇、堡镇11754.2平方米(16幢)不成套职工住宅及小梁薄板房屋改造,投资约2.7亿元。

(四)分批启动新一轮“美丽家园”小区建设

制定优化新一轮“美丽家园”小区建设方案,逐步分批启动建设,年内完成城桥镇东门新村、江山新村和玉环新村三个小区19.66万平方米“美丽家园”改造方案设计。

(五)加快实施旧住房综合改造工作

启动实施城桥镇明珠花苑综合整治工程,总改造面积34.7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屋面渗水修缮、外立面渗水修缮、楼道公共部位修缮、雨水管更换及其他相关工程。

(六)按需实施售后公房、直管公房修缮工作

坚持直管公房、售后公房周期维修和日常管养,持续推进老旧公房更新改造,启动城桥镇、堡镇等地区2416.06平方米直管公房改造及新海镇、横沙乡41361.21平方米系统公房及系统售后公房改造。

(七)常态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充分发挥属地管理和居民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工作指导,大力推进加装电梯工作,全年完成居民意见征询工作53个门洞,完成加装电梯30台。

(八)稳步推进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

制定《崇明区2022年度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实事项目工作方案》,指导乡镇结合美丽家园建设或单独改造,对既有小区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全年完成9个小区增设工作,完成率113%。

五、防风险、严把关,主动作为促进新建住宅品质提升

(一)全力保障新建住宅有序平稳交付

坚决执行“一项目一方案”,强化事前统筹谋划,严把交付使用审批关,防范化解交付风险矛盾,确保项目平稳有序交付。全年完成11个新建住宅项目交付审批,涉及住宅面积85.27万平方米,其中商品房项目6个、征收安置住房项目5个。

(二)积极探索开展中小套型比例调整工作

通过区域发展规划、特定地块周边房地产市场需求分析以及销售现状,积极探索开展中小套型比例调整,满足崇明房地产市场对大户型的实际改善型需求缺口。年内完成陈家镇实验生态社区35号地块及城桥镇CMC10101单元05A-05A地块(首个城中村地块、已出让)中小套型比例调整工作。

(三)试点开展全装修商品住房标杆项目创建工作

针对目前崇明区房地产市场需求差异化、全装修商品住房满意度偏低等现象,组织召开“关于拟出让商品住房地块全装修要求讨论会”,对崇明区首个“城中村”改造项目第一幅商品住房地块,试点开展标杆项目创建工作。探索开展崇明区“我爱我家”住房需求调研活动,进一步提升本区住房销售满意度、促进住宅建设与市场需求的适配度。

六、聚合力、添动力,多措并举推动城房排查整治显实效

上下联动,多措并举,强化统筹协调,狠抓隐患整治落实。成立区级城房工作专班,进一步强化区级统筹,乡镇实施,行业部门加强联动等工作机制,推动城镇自建房工作排查整治全面开展。全年共排查城房自建房点位5601个,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共180栋,其中存在安全隐患的21栋城镇经营性自建房已全部落实管控措施,并逐步开展房屋安全专业鉴定。在完成经营性自建房排查基础上,聚焦由存量厂房改建成的产业园区、酒店民宿、培训机构、养老机构等改扩建房屋全区初步排摸城房两改房20个。

七、强作风、提效率,持之以恒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窗口服务便捷高效

基础工作扎实推进。截至11月底,完成二手房合同签约1199件,二手房合同变更4件,二手房合同撤销35件,一手房合同撤销127件,存量房身份核验7件,经纪机构入网认证、变更、注销43件;完成住房限购查询业务量9212件,其中,住房限购前置查询业务量2936件,房屋状况信息查询(限购)6276件;完成“房屋买卖一件事”151件;完成住房租赁服务业务量145件,包括住宅租赁合同签订108件,住宅租赁合同撤销34件,租赁机构入网认证3件;完成房屋面积预测12件,共计78.99万平方米;完成房屋面积实测35件,共计147.41万平方米;完成土地修测面积104.4万平方米,房屋灭失报告6件,商品房工程进度鉴证8件,补楼盘67件;完成数字化档案扫描146152页,档案挂接93770页,查阅档案184人次,接收档案10435卷。

“线上”“线下”双渠道为民服务。参与全市范围内住房租赁合同的在线网签备案即时帮办工作,“在线帮办”共接线521次;开展“线下”窗口领导帮办活动,换位式体验企业群众办事感受,推动房管领域政务服务水平再上台阶。推行新建商品房线上认购,先后完成上实东景雅苑第二批及金茂雅庭第二批两个地块的新建商品房认购与限购审核工作。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模式,房屋权属调查工作全面实现“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

(二)政务服务持续优化

完成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持续推进廉租房申请、开办房产中介“一件事”,促进“两个免于提交”落地实施,实现公租房申请审核更“好办”,开展“告知承诺”审批,排摸“授权代办”、“亮数”应用场景。提升网办能级,新增上线其他类权力5项、行政检查1项、市级公共服务1项、区级公共服务2项。推动31项依申请权力事项进一步压缩承诺办理时限,80%即时办结,全部实现“全程网办”、“零跑动”。在随申办“崇明旗舰店”上线“生态e居”功能模块,在“我要查”栏目上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信息,进一步拓展房管业务功能信息平台。大力推动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经纪机构备案等高频事项优化审批程序实行网上办理,进一步优化企业群众办事体验。

(三)法治建设不断强化

落实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制度,新申报公职律师1名,开展公职律师年度考核。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更新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普法责任制,明确重点普法项目。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定期梳理统计许可、确认等行政行为数据。推进“互联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双告知”,加强“双公示”信息报送。加强执法人员基础管理,为8名执法人员更换执法证。更新编制信用“三清单”,清理规范信用措施,梳理上报政务诚信工作案例。

八、讲政治、强担当,全力推进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理论学习,推进党的政治建设

健全完善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的党史学习教育常态长效机制。扎实做好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庆七一、铭党恩、跟党走”知识竞赛、“喜迎二十大,诗词咏党情”等主题活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整合学习资源,确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做好各党支部全体党员意识形态责任书签订,管控好QQ群、微信群和“崇明房管”微信号等意识形态阵地,引导党员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开展“火炬行动”,推进党支部建设

积极申报“倪葆生故居修缮工程”项目,以倪葆生爱国商人优秀事迹为主线,打造成以红色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为内涵的文化新阵地。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及上级精神,制定并完成局党总支部换届选举等工作。有序推进2名预备党员转正、2名党员发展和2名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

(三)坚持深入一线,做好“双联系”和大走访调研

全面贯彻“防疫情、稳经济、保安全”大走访、大排查和“三走三听”大走访调研工作要求,聚焦治理“难点”、民生“痛点”、政策“堵点”,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工作,走访村民60名、相关企业20余家,收集疫情防控类、社会稳定类问题5个,排查点位7处,完成转办问题3个。结合“三走三听”大调研工作,积极开展新一轮的“双联系”活动。

(四)坚持正风肃纪,不断加强机关队伍建设

认真制定局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努力构建主体明晰、有机协同、层层传导、问责有力的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以及市委、区委要求,聚焦重要节点,借助QQ群、微信群等媒介发布节前警示通知,提醒广大干部在节日期间做好廉洁自律工作。完成党风廉政责任书和岗位责任书签订工作,召开年中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议。邀请区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副主任赵晨燕作《知敬畏、强自律、尽职责 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专题报告。坚持事业为上选人用人,通过多岗位锻炼、交流任职,健全人才储备和选拔任用机制,全年完成2名局机关科室正职、2名科室副职提任及2名职级晋升。

九、夯基础,抓长效,平稳有序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编制完善内部审计、信息公开、政府购买服务等内控制度,强化长效管理,着力保障机关有序运行。全力抓好信访矛盾化解,进一步完善矛盾排查、预防与化解一体化工作机制。持续做好“12345”市民服务热线处置工作。全年共受理信访事项1138件,其中,12345平台878件,上级交办案件38件;上级转送件185件;专项工作办结13件;信息公开19件;信访复查1件;人民网3件;行政复议1件。有序完成人大代表意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常态化开展信息化建设、档案管理、政务公开、扫黑除恶、保密、创城、创卫、禁烟、禁毒、节能等工作。


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承上启下之年,我局将在深刻领会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基础上,继续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以不断增进住房民生福祉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准确把握人民群众新期待,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持续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升居住品质,努力让更多生态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群众。

一、继续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态势

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严格落实“三级审核、市级会审”价格审核机制。围绕稳预期、稳房价、稳地价的目标,加强市场分析,紧密房地联动,全面把控年内住宅用地供应及住房供应节奏。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销售环节全流程、全方位管控,充分发挥部门协同的优势,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指导企业制定、细化全年开发投资目标,全力抓好2023年稳增长、稳投资工作

二、继续提升住房保障水平

精准服务重点保障人群,有序推进廉租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保障房的申请、受理、审核、供应等常态工作,适时启动本区第十批次沪籍及第五批次非沪籍共有产权保障房摇号选房签约工作。强化需求导向,加强区域统筹,科学、合理筹措各类保障房房源,保障供给能力,提升供给效率。研究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续租换租、违规违约行为查处等配套政策和操作办法,建立公共租赁住房成系统、闭环式管理。优化征收安置住房建设供应管理机制,实现对区属安置房源的精准管控。

三、继续改善既有住房居住条件

继续优化完善旧住房更新改造三年行动计划,适时印发实施。加快推进城桥镇利民村(西)“城中村”改造工作,完成集体土地征地清零扫尾,稳步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督促有关乡镇形成“城中村”一村一档成果,完善本区“城中村”项目储备库。加快推进不成套职工住宅及小梁薄板房屋改造工作。加快启动新一轮“美丽家园”建设、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等为民惠民工程。有序、安全实施明珠花苑综合整治工程。完成35台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和14个住宅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全力推进2022年结转的直管公房、系统公房改造。加强对老旧住房的检查、检测和修缮,实现房屋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健全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项管理。

四、继续深化住宅小区综合治理

严格把关业委会组建、改选工作。推荐政治素质好、工作认真负责、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群众威信高的业主为业委会委员候选人,提升业委会成员整体素养。加强业委会队伍培训培养。以乡镇为主体,定期对居民区党组织书记、业委会委员等骨干队伍进行分层分类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委会委员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全面落实物业服务相关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加强事中事后动态监管,开展针对性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

五、继续优化房管领域营商环境

持续推进依法治区、法治宣传、依法行政方面各项工作,强化法治建设基础工作,提升房管领域依法治理能力和法治化水平,加强相关法律问题研究,为顺利推进业务工作提供有力法律支撑。积极落实“放管服”改革、“一网通办”工作,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升政务服务能级,优化行政业务受理,持续改善房管业务办事体验。

六、继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抓好党组中心组的学习,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不断提高学习效果。完善干部考核和监督机制,组织开展各类培训、轮训、交流和轮岗等工作。调整充实局系统后备干部库,组织后备干部培训、交流、挂职。做好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的编制计划和招录等工作。深入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建立一支素质高、能力强、年轻化的房管队伍。建立和完善党建工作机制,落实好支部书记为党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责任制。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日常监督与考核。进一步加强党对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以党的建设带动和推进群团建设。

七、切实做好其他各项基础工作

继续优化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做好信访、内部审计、保密、档案管理、禁毒、禁烟、政务公开、预算执行、资产管理等基础工作,提高基础管理水平。做好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加强房地产权籍、测绘管理,积极服务于区重点地区、重点项目建设。继续做好人大代表意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回头看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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