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平、新海廉租住房部分房源调整为公共租赁住房的复函
索引号:
SY002478438120220002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房管〔2018〕7号
成文日期:
2018-01-10
发布日期:
2022-10-11
关于东平、新海廉租住房部分房源调整为公共租赁住房的复函
上海崇明房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商请东平、新海廉租住房部分房源调整为公共租赁住房相关工作的函》(沪崇房管公司[2018]1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为满足东平、新海两镇公共租赁住房实际需求,进一步提高保障性住房使用效率,确定将东平、新海两镇各30套廉租住房调整为公共租赁住房。望你公司抓紧实施室内装修优化改造,尽快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供应工作。
特此函复。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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