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实施东平镇长江片区“美丽家园”改造工程的批复
索引号:
SY002478438120220002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房管〔2020〕21号
成文日期:
2020-04-21
发布日期:
2022-10-11
关于同意实施东平镇长江片区“美丽家园”改造工程的批复
东平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东平镇长江片区“美丽家园”改造工程的请示》(沪崇东府〔2020〕20号)、《上海市崇明区住宅修缮工程项目备案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1.为改善居住区的环境面貌,提升人民生活质量,根据沪崇发改〔2020〕77号、〔2020〕79号批复及业主提交的《上海市崇明区住宅修缮工程项目备案表》,同意你镇实施东平镇长江片区“美丽家园”改造工程。
2.建设内容:小区建筑面积约118179.9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维修41340.15平方米,绿化提升69204.45平方米,屋顶防水处理25277.27平方米,外墙防渗漏处理22219.4平方米,外墙粉刷86131.5平方米,内墙粉刷29748.04平方米以及治安防控、路灯、停车位等。
3.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4293.1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3712.52万元,其他费用376.14万元,预备费204.44万元。资金除区财政补贴外,不足部分自筹。
4.项目实施单位:上海九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接文后,请你镇根据《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管理办法》(沪府办〔2013〕69 号)要求,迅速办妥工程报建等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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