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实施堡镇电业新村“美丽家园”改造工程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10-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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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发文字号:

    沪崇房管〔2020〕25号

  • 成文日期:

    2020-04-30

  • 发布日期:

    2022-10-11

关于同意实施堡镇电业新村“美丽家园”改造工程的批复

 

堡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堡镇电业新村“美丽家园”改造工程的请示》(沪崇堡府〔2020〕58号)、《上海市崇明区住宅修缮工程项目备案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1.为改善居住区的环境面貌,提升人民生活质量,根据沪崇发改〔2020〕130号批复及业主提交的《上海市崇明区住宅修缮工程项目备案表》,同意你镇实施堡镇电业新村“美丽家园”改造工程。

2.建设内容:小区建筑面积约为39567.0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坡屋顶修复5050平方米、外墙涂料28167平方米,楼道粉刷12519平方米,道路修复及白改黑11307平方米,架空线入地39567.01平方米,建设绿化1500平方米,绿化提升3000平方米及其他有关工程。

3.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上述工程总投资估算为1407.8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32.95万元,其它费用107.86万元,预备费67.04万元。资金除区按规定补贴外,不足部分自筹。

4.项目实施单位:上海九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接文后,请你镇根据《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管理办法》(沪府办〔2013〕69 号)要求,迅速办妥工程报建等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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