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381202200008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房管〔2020〕74号
成文日期:
2020-09-15
发布日期:
2022-10-1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关于申请上海市崇明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车辆编制的请示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上海市崇明区房屋信息管理中心2018年崇明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时公务用车编制核定为1辆。根据《关于同意调整上海市崇明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等事业单位相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崇委编〔2019〕47号)文件精神,同意撤销区房屋信息管理中心(区房屋测绘所)事业单位独立建制,相关职责及人员编制划入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目前,机构整合已完成,现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需要,特以上海市崇明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公务用车编制1辆。
特此请示,盼复。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