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实施东平镇风伟新村“美丽家园”改造工程的批复
索引号:
SY002478438120220002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房管〔2020〕20号
成文日期:
2020-04-20
发布日期:
2022-10-11
关于同意实施东平镇风伟新村“美丽家园”改造工程的批复
东平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东平镇风伟新村“美丽家园”改造工程的请示》(沪崇东府〔2020〕19号)、《上海市崇明区住宅修缮工程项目备案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1.为改善居住区的环境面貌,提升人民生活质量,根据沪崇发改〔2020〕80号批复及业主提交的《上海市崇明区住宅修缮工程项目备案表》,同意你镇实施东平镇风伟新村“美丽家园”改造工程。
2.建设内容:小区建筑面积约36195.6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维修3628平方米,绿化提升3800平方米,屋顶防水处理2160平方米,坡屋顶修复6509平方米,外墙粉刷13428平方米,楼道粉刷21600平方米以及治安防控、步道、自行车棚维修等。
3.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上述工程总投资估算为1269.95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1132.61万元,其他费用127.34万元,预备费10万元。资金除区财政补贴外,不足部分自筹。
4.项目实施单位:上海九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接文后,请你镇根据《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管理办法》(沪府办〔2013〕69 号)要求,迅速办妥工程报建等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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