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竖新镇实施碧云北路18号等住宅屋面及相关设施维修工程的批复
索引号:
SY0024784381202200039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房管〔2020〕63号
成文日期:
2020-08-10
发布日期:
2022-10-11
关于同意竖新镇实施碧云北路18号等住宅屋面及相关设施维修工程的批复
竖新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竖新镇实施碧云北路18号等住宅屋面及相关设施维修工程的请示》(沪崇竖府〔2020〕63号)、《上海市崇明区住宅修缮工程项目备案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1.为改善居住区的环境面貌,提升人民生活质量,根据沪崇发改〔2019〕622号批复及业主提交的《上海市崇明区住宅修缮工程项目备案表》,同意你镇实施竖新镇碧云北路18号等住宅屋面及相关设施维修工程。
2.建设内容:项目建筑面积6003平方米,主要修缮内容为:屋面拆除工程、坡屋面改造、楼梯间修缮、外墙面修缮。
3.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上述工程总投资207.0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6.36万元,其他费用20.71万元,预备费10万元。资金除市、区补贴外,不足部分自筹。
4.项目实施单位:上海九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接文后,请你镇根据《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管理办法》(沪府办〔2013〕69 号)要求,迅速办妥工程报建等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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