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思路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02-09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4381202200001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发文字号:

    沪崇房管〔2022〕1号

  • 成文日期:

    2022-02-09

  • 发布日期:

    2022-02-09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思路》经局党政领导班子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细化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2年2月9日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思路

 

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区对房管工作的部署要求,践行敢为人先的“崇明精神”和拼搏奉献的“花博精神”,全力克服新冠疫情影响,扎实推进房地产市场监管、小区综合治理、住房保障、“城中村”改造等重点工作,持续改善和解决住房相关民生问题,奋力谱写新时代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新篇章。

一、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

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完成10个项目15个批次新建商品住宅上市销售,全年上市面积达49.14万平方米,计4851套,混合均价为31986元/平方米(较2021年同期上涨1%)。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强化对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监管。进一步细化新建商品住宅上市销售工作要求与流程,完善公示、告知相关内容,研究形成资金监管协议指导范本,不定期巡查销售现场,建立监管银行和销售负责人约谈制度;进一步加强开发企业资质发放与中介机构备案的管理,办理开发企业二级资质3个、三级资质2个、暂定资质8个,办理中介机构备案79家,住房租赁记载11家,全年发出行政告知书2份(均已整改)。深入开展市场形势分析与研判,切实完成年度“稳增长”与促投任务。逐一对接项目,梳理在售商办车库项目去化难点,指导督促企业盘活存量资源,达到年度稳增长工作预期。逐步完善多部门协同配合机制,督促企业按时上报数据,配合区统计局做好纳统、汇总、分析等,完成房地产投资额102.35亿元,商办类销售面积达到6.6万平方米。有效规范房地产经纪和交易行为,保障房产交易安全。网上房地产业务量2154件,主要包括二手房合同签约1843件,二手房合同变更11件,二手房合同撤销47件,一手房合同撤销173件,存量房身份核验10件,经纪机构入网认证、变更、注销70件。努力化解房地产市场突出信访矛盾,切实保障业主合法权益。全力推进大城小院信访矛盾处置工作,协调解决欠薪问题,探索引入第三方企业合作建设,加快推进项目复工复产。

二、租赁住房体系逐步构建

持续深化住房租赁平台网签、服务和管理工作。推动电子证照应用,对接“一网通办”平台,实现网签备案全流程“不见面办理”。全年完成住房租赁服务业务量133件,包括住宅租赁合同签订108件,租赁机构入网认证10件,住房租赁合同撤销15件。通过配建、依规转化等方式,多渠道筹措租赁房源。研究起草了《崇明区市场化租赁住房认定人才公寓操作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圆满完成60套人才公寓、200套租赁住房供应及344张市场化床位的市级指标任务。

三、住房保障受益面不断扩大

稳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筹措和供应分配。通过集中新建、配建、依规转化、腾退房源循环使用、闲置房源回购利用等多种方式,结合保障类型、人员结构、区域定位等要素,完善规划布局,建立房源储备供应长效机制。编制完成本区征收安置住房2020-2023年建设计划,持续推进100万平方米征收安置房建设,其中14.61万平方米已于2021年10月建成交付。新增配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3个,共计150套。新增对外推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4个,共计294套。廉租住房并轨用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3个,共计51套。

积极落实保障对象申请审核“减跑动、减材料”办理模式,持续优化供后管理。简化申请材料、压缩审批时限、缩短供应周期,不断提高工作成效。聚焦部分区域房源出租率低、选房看房不便利等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延长过渡年限、放宽准入条件、跨区实现配租、线上选房看房等区域化特色措施。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水平、个人征信系统,维护保障性住房公平秩序。探索创新住房保障服务模式,通过规范窗口服务、开展睦邻文化活动等,带动住房保障有亮点、有创新、有温度。

充分发挥各类保障性住房功能,实现精准保障、应保尽保。聚焦本市户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本市稳定就业的非沪籍常住人口,新市民、青年人、各类人才以及保障城市运行的基本公共服务人员,充分发挥廉租住房托底保障、公共租赁住房过渡性保障、共有产权保障房改善性保障等功能,为不同类型住房困难群体提供精准化保障。全年新增廉租住房保障家庭54户,复核85户,退出32户,发放廉租租金补贴360.9万元。公租房新申请家庭466户,符合条件413户,新增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家庭211户,完成复核200户。完成本区第七、第八批次(沪籍)及第二、三批次(非沪籍)共有产权保障房销售定价及选房签约工作,其中第七批次(沪籍)及第二批次(非沪籍)共完成签约27户,销售面积1676.02平方米,归集销售资金1485.98万元。第八批次(沪籍)及第三批次(非沪籍)选定房源26套,已签约24套。完成5户家庭共有产权保障房满5年上市转让工作。

开展区域化保障性住房政策修订,进一步完善制度保障。完成《崇明区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并同步研究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实施细则”、“公共租赁住房换租续租操作口径”、“公租房违规违约行为查处”等配套政策和操作办法,着力健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申请、供应、管理等方面系统化、链条化制度保障。编制《崇明区征收安置住房房源指标统筹配置操作细则》,从源头把控、精准管理等角度,进一步规范房源管控工作。

四、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继续深化

着力提升住宅小区“软实力”。开展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物业从业人员素质。初步建立物业服务收费定价指导、物业服务考核评价及物业服务质价双提机制,推动物业管理规范化、市场化和持续化的稳步发展。全面推行居委、业委交叉任职,深化“党建+”社区治理新模式,健全多元参与、共同治理的社区共治自治格局,促进物业管理“换挡提速”,实现党建水平、物管水平、自治水平“三提升”。

夯实推进民生实事工程。完成2020年结转的89.85万平方米“生态美丽家园”改造。完成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30台。推进169个市级雨污混接点位竣工验收。完成6个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为20个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加装消防设施。全面开展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成12台老旧电梯安全评估。试点完成6个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调整。推进110个小区业委会开展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及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年度审计。推进110个业委会运作规范评估。探索智慧小区建设,启动明珠花苑小区综合整治。

五、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积极开展各类旧住房修缮改造,房屋功能和居住环境有效提升。完成2020年结转的6003平方米系统公房改造及6979.12平方米直管公房改造,惠及住户224户。推进2021年1.08万平方米直管公房综合改造。组织开展2000年以前建成为主、近年未修缮过的老旧小区及不成套职工住宅及小梁薄板房屋数据摸底,制定旧住房更新改造、不成套职工住宅及小梁薄板房屋改造工作方案。受理拆除工程5个,拆除面积9.48万平方米。

以城市更新理念有序推进首个“城中村”改造工作。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质量施工、高标准管理”的四高要求对项目进行开发建设,聚力打造崇明智慧生态社区的精品和示范。年内完成地块内集体土地上房屋163户签约,签约率达95.3%;完成国有土地上“两清数据”摸底调查、征收范围确认申报工作。实现城桥镇CMC10101单元02A-07A、02A-09A地块征收安置房项目开工建设。

六、房屋征收有序实施

依法依规,平稳实施房屋征收工作。对崇明生态大道、环岛景观道一期、二期、精卫中心改扩建工程等项目提供政策支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疑难问题的化解。对北沿公路改建工程、建设公路改扩建工程、横沙红星河等项目中的非居住房屋,按照征收程序开展协议转征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堡镇水厂和石岛路延伸段工程、堡镇“康洋地块”等项目的回搬安置协调工作。加强协商,扎实开展存量基地的清盘工作。加大同部队的协商力度,配合长开办积极寻找置换土地,全力推进中船二期最后1个存量征收基地清盘工作。多措并举,逐步解决在外过渡动迁居民安置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要牢牢锁定回搬目标任务,倒排节点制订工作计划,加快推进安置房建设,确保在外过渡动迁居民早日安居。

七、新建住宅品质稳步提升

进一步加强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管理。针对涉及延期交房项目,成立以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队的专项工作小组,制定《矛盾化解工作方案》、《日常接触方案》、《稳定工作方案》,找准项目滞后症结、及时跟进前期进度、协助协调堵点、提前进场指导,缓释业主情绪的同时,稳步推进交付工作。

进一步提升新建住宅配套建设监管水平。贯彻执行《关于本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和适用范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住建规范联〔2021〕8号),进一步细化我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和管理流程,统一相应的工作标准和口径,会同区财政局制定《崇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涉及供水供电供气资金安排标准和拨付流程等内容的操作口径》(沪崇房管〔2021〕73号)。

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及全装修住宅发展。全年在建装配式住宅项目23个,住宅面积约为188.87万平方米。新开工全装修房项目2个,住宅建筑面积约为14.80万平方米,其中,全装修房面积约为12万平方米,占比约为81%。

进一步探索优化新建商品住宅中小套型比例。从“百姓需要”、“企业去化”、“区位设定”等方面考虑,更好地满足我区居民对商品房居住品质的要求,牵头开展深入调研,加强对市沟通,起草试点调整新建商品住房中小套型比例报告,探索优化新建商品住宅中小套型比例。

八、行政审批效率有效提升

深化“一网通办”工作。根据市、区有关“一网通办”的要求,调整完善“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取消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4项,新增市级公共服务事项1项、区级公共服务事项3项,取消市级公共服务事项1项、区级公共服务事项46项。24项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办理时限进一步压缩,约80%即时办结,基本均可“全程网办”、“零跑动”,并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努力提升网办量,增加“好差评”覆盖率。按照部署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对“两个免于提交”开展自查,及时更新办事指南、确认落地免交事项及材料。推进“告知承诺”审批,梳理“好办”、“快办”事项,进一步优化“一件事”办理流程,积极拓展“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场景,巩固深化改革成果、优化改进办事体验。落实“两个集中”市级部门下放委托实施审批事项,及时反馈工作进展。贯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工作要求,排查整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外循环”和“隐性审批情况”。统计汇总2020年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定期上报监管动态,及时申报政务服务创新案例、“瀛洲店小二”工作事迹及征文,争创“最美瀛洲店小二”。

九、基础工作扎实开展

常态化推进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加大防疫知识宣传,鼓励职工接种疫苗。及时有效推进信访矛盾处置,加强风险研判,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办理信访投诉1421件,其中:市、区两级12345平台1132件;上级交办114件;上级转送141件;信息公开24件;人民网留言8件,满意度件2件。内容主要涉及房地产市场投诉及物业管理。2021年办理两会提案建议共计13件,其中人大建议主办2件、会办2件,政协提案主办6件,会办3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开展老旧房屋高空坠物隐患排查,重点围绕城桥镇等老旧小区集中乡镇开展房屋安全抽样检测;启动政府采购流程,推动实施老旧住房安全动态监测;针对在建工地开展各类节前检查、专项检查54次,出动人员183人次,现场整改各类安全隐患32起,发出整改通知单7份。接受市级施工材料检查一次,区中心检测两次,共计出动人员15人次。持续做好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工作。完成数字化档案扫描413421页,档案挂接90554页,查阅档案1025人次,接收档案15593卷。此外,做好住宅配套、交付使用监管、房产权籍测绘、私房落政、计划财务、科技信息、扫黑除恶、禁毒等各方面工作。

十、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

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召开局系统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通过党组书记做专题报告、开展“传承井冈山精神 不忘初心使命”党史学习教育联学、“缅怀革命先烈 追思红色记忆”主题党日活动和专题学习研讨等,《学党史办实事 共圆群众“安居梦”》被上海市基层党建网录用。做强做实基层党组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完成“焦点项目--89万平方米生态美丽家园项目建设”的申报立项。完成局机关、住宅中心和房管中心等3个党支部统一换届选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制定局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邀请区纪委监委第六审查调查室主任作《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专题报告。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干部培养管理。制定局系统事业单位后备干部推荐方案、《局属事业单位后备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实施方案》,组建局系统后备干部库。制定《局党组干部人档案案全覆盖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局机关中层正职、下属事业单位正职干部29人的档案专项审核、调查和认定工作。


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坚持“民生为本、租购并举、布局优化、精细治理、品质发展”的基本原则,聚焦区委、区政府和市房管局关于住房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努力解决民生问题,不断提升服务能级,为建成生态美丽、幸福宜居、宜业宜游、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崇明贡献力量。

一、继续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始终坚持“房住不炒”总体定位,严格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探索建立合理的房地联动价格体系,实现地价、房价、预期“三稳”。加强新建商品住宅上市销售全过程监管,协调应对限签矛盾。全面完成2022年房地产投资目标任务,推进商办销售稳增长工作,做好“去库存、推增量”这篇文章。全力推进泰禾大城小院项目后续建设,妥善处置信访突出矛盾。依托“一网通办”,全面推行存量房屋交易核验线上线下一门受理,全面实现租赁网签备案网上办。完善房屋权属调查与测绘成果管理工作。

二、继续健全住房保障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保障房申请受理审核便利化,切实抓好廉租住房家庭配租和退出工作。完成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租金价格及2022年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上市转让价格制定。启动本区第九批次沪籍及第四批次非沪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家庭资格申请审核工作,开展摇号选房。做好新出让商品住宅地块配建保障性住房意见征询工作,加强保障房设计方案审核。新增建设筹措保障性租赁住房648套。新增推出公共租赁住房75套。研究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续租换租、违规违约行为查处等配套政策和操作办法,建立公共租赁住房成系统、闭环式管理。聚焦不同群体租赁需求,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纳管工作,形成“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的多层次租赁供应体系。优化征收安置住房建设供应管理机制,实现对区属安置房源的精准管控,提升供给效能、规范房源使用。

三、继续提升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效能

推动建立健全全区前期物业收费价格统筹机制,探索物业服务标准、品质和市场化运作“双惠”新模式。持续推进既有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质价双提”,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住宅小区物业收费价格评估、审计,引导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根据“质价相符、按质论价”原则,重新商定物业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推动物业服务良性循环。推进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考核评价机制。开展物业服务满意度评价,促进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企业管理,提升服务品质。推进智慧小区场景应用,结合城市管理“一网统管”,推动物业管理数字化转型。加强小区房屋安全管理,持续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梯、新增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新一轮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等为民惠民工程。持续推进业委会与居委会交叉任职,推进业委会建立党的小组,有条件的建立党支部,进一步提升业委会自治意识和自治水平。持续深入推进开展垃圾分类、“双创”工作,常态长效巩固“双创”成果,打造干净、整洁、和谐、美丽的居住小区。

四、继续改善既有住房居住条件

制定新一轮深化建设新时代“生态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完成2021年度直管公房综合改造结转项目,做好2022年度直管公房及系统公房立项、报建、招投标等工作。加快推进明珠花苑综合改造工程。推动小梁薄板及不成套职工住宅专项改造工作。加强全区拆房施工监管,确保拆房工地文明施工。加快推进城桥镇利民村(西)“城中村”项目建设。研究推进智能化设备在保护优秀历史建筑上的应用。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统筹平衡区域内房屋补偿标准,同时委托征收中心开展房屋置换或征收补偿的事务性工作。

五、继续提升新建住房总体品质

构筑新建住宅建设管理体系,加快住宅建设方式的转变,充分体现“中国元素、江南韵味、海岛特色”。加快推动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发展装配式建筑,探索推广实用、适用的智能建造工艺。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全装修住宅室内装修设计标准》,严格把控销售合同约定、样板房展示与实际交付房屋的统一标准,推动全装修住房高质量发展、创造居住高品质生活。

六、继续深化法制房管建设

持续推进依法治区、法治宣传、依法行政方面各项工作,提升房管领域法治化水平,为业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积极落实“放管服”改革、“一网通办”各项举措,不断优化行政业务受理,努力打造更高效、更便捷、更精准的政务服务,继续改善办事体验。

七、继续扎实推进基础工作

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扎实做好社会稳定形式分析研判,进一步提升重大社会矛盾风险预警意识和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强化重点区域内各项安全督查检查力度。继续扎实推进住宅配套、交付使用监管、房产权籍测绘、私房落政、计划财务、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禁毒、禁烟、节能等基础工作取得实效。

八、继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扎实开展“三走三听”、“促发展、保安全”大走访发排查工作,努力推动解决一批问题,办成一批实事。做强做实模范机关创建,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积极推动“新时代”干部培训,打造高素质队伍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深化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做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强化意识形态安全底线。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好基层党建指导检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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