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01-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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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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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2-01-12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办公室,电话:021-69612580,邮政编码:20215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区信息公开机构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贯彻“五公开”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畅通渠道、规范工作,积极推进局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通过上海市崇明区政府门户网站、局微信公众号、行政服务中心等各类载体向社会公众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28条,其中政务动态142条、规范性文件意见征集、公开及政策解读信息3条、保障房相关公示55条,其他公开目录信息28条。及时、准确发布住房相关工作、政策信息,有力保障了各类信息“为民所知,为民所用”。

(二)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的各项规定,畅通申请渠道,全面规范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项,其中20个已依法依规受理,按时办结,4个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主要涉及商品房(预)销售、资金监管、征收安置等。

(三)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以局门户网站作为宣传工作主阵地和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高度重视网站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升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将网站打造成为内容丰富的政务公开平台、权威及时的政策发布解读平台和回应关切的舆论引导平台。不断强化新媒体平台,从内容和形式两方面全面提高“崇明房管”微信公众号质量,目前关注量2600余人,全年发布信息140余条,累计阅读人数2.2万人次,阅读量3.5万余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

0

0

0

0

0

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0

0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0

0

0

0

0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0

0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信息发布存在滞后性;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政策文件解读仅限于文字解读,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在2021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力度,增强业务水平和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同时,积极利用政府网站与网民展开互动,进一步发挥政务网站互动、微信等社交网络和即时通信工具的作用,灵活传递政务信息,使工作透明度日趋增强。不断探索政务公开新方式,着力突破传统政府信息的界限,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实际效果,有效促进工作成果的社会化共享。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会同区公租公司不断优化、完善公租房信息公开内容,通过“上海崇明”、“崇明房管”、“上海崇明公租房网上业务平台”等线上渠道同步发布,进一步扩大了公租房相关政策覆盖率,提升信息获取的便利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年度未发生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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