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认定智慧岛数据产业园公租房项目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08-30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4381202100004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发文字号:

    沪崇房管〔2021〕57号

  • 成文日期:

    2021-08-27

  • 发布日期:

    2021-08-30

关于同意认定智慧岛数据产业园公租房项目的批复

 

上海智慧岛数据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认定智慧岛数据产业园公租房项目的请示(沪智慧岛〔2021〕18号)已收悉。根据《上海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沪房规范〔2021〕5号)规定,现批复如下:

智慧岛数据产业园公租房项目坐落于智慧岛园区58-07地块,东至碧庭河、南至层海路、西至碧庭路、北至朱雀河,项目共计177套公租房,建筑面积约8416.25平方米。同时,根据委托管理协议约定,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申请、审核及网签等工作,智慧岛公司负责日常管理、维修等其他工作。

现确认该项目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请你公司抓紧推进项目供应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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