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陈家镇CMS15-0308单元C-4(滨江13号)地块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免缴证明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04-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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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784381202100005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住房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发文字号:

    沪崇房管〔2021〕32 号

  • 成文日期:

    2021-04-30

  • 发布日期:

    2021-04-30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关于核发陈家镇CMS15-0308单元C-4(滨江13号)地块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免缴证明的通知

 

上海崇文置业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市征收住宅建设配套费实施细则》、《关于将本市“住宅建设配套费”更名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并纳入政府性基金管理的通知》及《关于对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的陈家镇CMS15-0308单元C-4(滨江13号)地块内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免缴证明(滨江13号)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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