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思路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01-08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4380202100001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发文字号:

    沪崇房管〔2021〕1号

  • 成文日期:

    2021-01-08

  • 发布日期:

    2021-01-08

关于印发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思路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思路》经局党政领导班子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细化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118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思路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崇明创建文明城区和筹办花博会的冲刺之年。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继续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住房工作的重要部署,全力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一系列新困难、新问题、新挑战,扎实推进厨卫改造、电梯加装、“生态美丽家园”建设、房地产市场管理等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2020主要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崇明创建文明城区和筹办花博会的冲刺之年。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继续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住房工作的重要部署,全力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一系列新困难、新问题、新挑战,扎实推进厨卫改造、电梯加装、“生态美丽家园”建设、房地产市场管理等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稳定房价、强化监管、促进投资,确保房地产市场长期平稳有序发展

(一)合理定价、把控节奏、强化监管。坚持房住不炒定位长期不变,严格落实“三级审核、市级会审”价格审核机制,合理确定销售价格,有效把控上市节奏,不断完善项目销售前、中、后的监管机制。全年共发放预售许可证11张,销售备案证明22张,办理销售建筑面积33.45万平方米,均价在27999元/平方米—37999元/平方米不等(受地区、业态影响)。出动1190人次开展执法及督查检查,立案处罚2起,共处罚金3.1万元。

(二)精心谋划、提前研判、统筹部署。成立区级房地产固定资产促投专班,建立联络员制度。摸清底数,加强数据研判,及时向市申请调整目标任务。优化数据统计口径,理顺工作流程,全程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填报,确保数据的真实有效。2020年,顺利完成90亿元投资额任务目标。

(三)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提升效能。及时根据最新要求,落实房地产交易窗口服务项目调整。经常性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人员能力水平。整合优化工作流程,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巩固“全·网·通”服务改革成果。全年完成二手房合同签约1715件、变更8件、撤销45件,一手房合同撤销216件,经纪机构入网认证、变更、注销71件;完成住房限购查询11770件,住房租赁服务271件。

二、增加房源、优化配置、盘活存量,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住有所居、居有所安

(一)坚持应保尽保,切实发挥廉租房托底保障作用,确保住房最困难人群住有所居。有序开展廉租住房常态化申请审核和配租工作,积极推进实施廉租住房申请“一件事”改革工作,启动“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跑动”便捷式申请配租,全年新增廉租住房保障家庭36户,发放租金补贴325.5万元。

(二)坚持应供尽供,切实发挥共有产权保障房承上启下的过渡作用,推动改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监督管理力度,落实新出让地块保障房配建。有序开展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供应和供后管理。全年新增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项目3个,共221套;完成42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家庭签约购房工作,其中沪籍38户、非沪籍4户,回笼资金2449.12万元;完成2户家庭满5年上市转让工作,回笼资金77.13万元。

(三)坚持应配尽配,切实发挥公租房社会稳定器作用,逐步缓解外来人口、引进人才和其他常住户口人员的阶段性居住困难。常态化开展公租房申请配租工作,全年新增配租家庭110户。积极提升服务质量,实现公租房准入资格申请“一网通办”、市筹公租房申请“全市通办”、受理窗口延长开放等。推动落实3处公租房项目智能门禁运行,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盯紧市级目标任务,落实月报制度,新增供应公租房268套。因地制宜,将180套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房源性质调整为公租房,有效盘活已有资源。

(四)坚持合理规划,切实提升征收安置房建设质量,改善房屋土地征收等项目居民居住品质。完成《崇明区征收安置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及《崇明区征收安置住房建设导则》编制,进一步明确安置房建设规范和相关部门职责,同时从源头介入强化建设成本管控。建立月报制度,搭建沟通平台,强化督促检查,全面掌控9个在建安置房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项目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办理了27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征询及14个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征询。配合区集中居住办完成港西镇静南村乡村单元01-01、01-02地块、陈家镇郊野公园乡村单元01-01地块的项目认定工作。

(五)坚持租购并举,推动建立多主体、多渠道供给的住房体系,切实满足居民多层次居住需求。通过新建、类住宅转化、园区配建、存量安置房源转用4种类型,圆满完成市下达我区“十三五”期间租赁住房发展指标任务,即新增租赁住房房源2000套

三、党建引领、共同参与、聚焦短板,推动住宅小区精细化管理持续深化

(一)深化基层党建引领,筑牢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基础。一是推动党政双牵头,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区委、区政府领导牵头部署工作,与各相关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自上而下压实责任,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全力推进具体工作任务落实。二是推进区域化党建,扩大组织覆盖。与区委组织部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党建引领业主委员会建设的工作提示》;狠抓业委会“两个覆盖”,全区共有63个符合条件的业委会成立党的工作小组(2020年新增13个),组建率达到100%;以业委会中党组织或党员代表为抓手,实现居民自治,平稳推进18个小区完成物业费上调工作;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推动符合条件的37个业委会实现居民区“两委”成员兼任业委会委员全覆盖

(二)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着力提升住宅小区居住品质。一是持续补齐、补好民生短板,实现小区基础设施优化升级。完成98个小区“微卡口”技防设施建设、12台使用年满15年老旧电梯安全评估、一般损坏房处置15.5万平方米及10个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等。二是整体谋划、统筹安排,顺利完成155个市级点位雨污混接改造工作,涉及面积276万平方米,投入资金41871万元。三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处置,实现居民住房安全有保障。制定《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计划》、《关于崇明区房屋外墙墙面及附着物、建筑附属构件的高空坠物隐患问题处置工作意见》,重点围绕全区老旧房屋开展高空坠物隐患排查。积极应对西门北村老旧房屋阳台坍塌事件,重点围绕城桥镇、堡镇、庙镇等老旧小区集中乡镇开展房屋安全抽样检测,投资106万元。

(三)共同参与齐抓共管,有效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行业监管全面有力,物业服务提质增效。落实小区“四查”制度,定期开展物业服务企业满意度测评工作、更新物业“红黑榜”,着力发挥优秀物业管理企业的“领头雁”作用,促使物业企业进一步规范服务质量,履行法定义务。二是明晰各方职责分工,共创共建文明小区。组织乡镇房管部门、小区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等300余人次开展小区综合治理相关业务培训,提升乡镇、居委会共治水平。紧紧围绕文明城区创建考核要求,形成以块为主,条块互动的文明小区共建机制。提出“三清三美”文明居住倡议,督促开展小区环境综合大整治。三是加强部门协同合作,做好做强垃圾分类。与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同时加强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非定时投放期间小区巡回保洁工作。强化“小区是我家,爱护靠大家”的理念宣传,引导居民自觉参与。

四、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长效管理,着力破解“老、小、旧、远”治理难题

(一)群众参与、精准指导,分户施策,确保厨卫改造工作顺民心、得民意、惠民生。鼓励居民自主参与,发挥主观能动性,提建议、谈想法,为方案设计提供多样化参考。强化沟通对接,做到上门指导、有问必答。吸收借鉴黄浦区吉祥里改造经验,开展逐户排摸,结合实际,落实“一户一方案”。创新推动“样板房”建设,进一步明确项目改造规范,做到“有依可循”。加大专项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全面完成1142户老旧小区居民厨卫改造工作。

(二)能力引领、优化流程、健全机制,确保电梯加装工作常态化、可持续推进。坚持推动能力引领,充分发动楼组居民中威望高、热心公益的党员、群众,通过他们“穿针引线”,将楼上楼下居民汇成一股绳,共推加装电梯工作。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开展立项、规划并联审核,2020年根据本市政策调整,进一步取消了房管部门立项环节、规划部门规划环节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后续长效管理,制定《关于崇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后续管理指导意见》,明确管理主体、收费标准、收费内容等,供业主参考。协调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老旧开放式小区电梯安全员操作指导。推动开展电梯后续管理协议签订试点工作,以点带面,全面覆盖。按照“应装尽装,能装尽装”的工作目标,推进实现加装电梯完工60台。

(三)细化方案、统筹协调、有序推进,全力助推老旧小区“旧貌换新颜”。制定项目节点计划推进表,一对一细化工作内容,点对点按实填报落实时间,到点提前介入、提前催告。加强事前统筹协调,合理安排工期,细化工作区域,保障施工的同时尽力减少对居民的影响。制定《崇明区住宅修缮工程项目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制度》,调整检查频率、提高检查成效,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安全有序推进。制定并下发工作量调整相关制度,加强标准化管理,提高审价审计工作的及时性、正确性。全区4个乡镇12个“生态美丽家园”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89.85万平方米,总投资3.8亿元)全面开工实施,按照计划节点安排将于2021年4月完成竣工验收。

(四)走访调研、严谨论证、追根溯源,确保优秀历史建筑“修旧如旧”。多次组织设计单位现场踏勘,走访周边群众了解建筑形制及变迁。参考区内旧式民居、拜访民俗专家,了解崇明特有建筑工艺。学习他区优秀经验,严谨论证、反复推敲,逐步形成旧居修缮设计方案。破除赝品仿照,坚持追根溯源,严格把关修缮材料、修缮工艺,原汁原味保留历史建筑岁月价值。全面完成堡镇倪葆生故居修缮工作,为后续优秀历史建筑修缮积累宝贵经验。

(五)多方协调、反复比选、政策保障,扎实推进首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前期筹备工作。加强与市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寻求政策支持。积极配合乡镇落实合作单位比选、征地动迁方案拟定、实施方案编制等相关工作。结合地块内房屋和人口等情况,提前编制征收补偿方案的基本框架。协同各部门编制本辖区内“城中村”改造相关管理工作方案,报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五、分类处置、分工协作、强化预判,稳步推进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及存量征收基地清盘工作

(一)优化方案、找准症结、评估风险,有的放矢地推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主动对接指导有关单位,顺利完成北沿公路改建工程(三标段)海鸥新村38户协议置换签约工作。全面梳理历史情况,排摸重点、难点问题,建立联动机制,凝聚各方力量,持续推进环岛景观一期、精卫中心项目未签约户协商签约。加强社会风险分析评估,寻求上级部门支持,做实做细崇明生态大道项目协议转征收前期筹备工作。

(二)积极协商、多方调解、把握关键,稳妥有序实现存量征收基地削减。按照“合情、合理、合规”的要求,积极同被征收单位协商,完成宝山邮政局长兴支局、宝山供销社两户协议签署。剩余1户未达成协议,已通过寻求长开办和市军民融合办的支持,加速推动中船二期工程项目存量征收地块征收工作。

六、提高站位、明确重点、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房管领域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积极落实各项工作部署,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完成申报办理公职律师1名,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普法工作,建立普法责任清单,举办《民法典》解读讲座,发动干部职工在线旁听法院案件庭审、观看民法典公开课等。推进落实“双告知”、“双公示”工作,构建闭环行政管理机制。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自查,加强执法人员基础管理,完成9名执法人员换领执法证及2名人员申办执法证工作,组织6名执法人员参加执法抽查考试。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编制更新行为、应用、数据“三清单”。

(二)改进完善行政受理,不断优化房管领域营商环境。推动疫情期间政务服务事项“一网办、一窗办、一次办”,满足企业、群众的办事需求,减少办事跑动和人员聚集。牵头开展自查自纠,落实优化办理举措,梳理更新办事指南,确保线上线下一致。推进“一网通办”数据归集,牵头编制业主共有房地产认定等3项数据目录。推进开办房产中介“一件事”上线“一网通办”平台。12项行政许可办事情形10项实现立即办理,承诺办结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4%,全部实现全程网办、“零跑动”。推进16项依申请的权力事项“两个免于提交”,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实现100%免交。新增区级公共服务事项50项。落实局行政审批管理制度,14项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实行综合窗口统一受理。

(三)快速厘清执法各项事宜,有序划转执法权限。加强与市局的沟通汇报,积极争取市局对划转工作的指导。同时加强与区城管部门的沟通会商,商讨研究工作交流、移送互助、信息共享等事宜,谋划制定相关工作机制及格式文书。3月底前全面完成房屋管理领域执法事项划转移交至城管部门各项工作

七、巩固基础、着眼发展、形成合力,确保城区运行平稳有序

(一)疫情防控严格高效。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分片区开展住宅小区、安置房建设工地、公租房(单位租赁房)、房地产销售等领域日常及夜间暗访抽查,及时发现、整改问题。起草下发《关于做好本区房管系统疫情防控规则的指导意见》、《崇明区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住宅小区、商务楼宇疫情防控工作提示》等一系列文件,规范标准,强化指导。强化宣传告知,实现封闭式小区“一口进出”,对127个开放式小区采取临时封闭措施,督促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完成7批市级防疫物资发放工作,帮助解决乡镇、物业公司、企业等防疫物资缺乏问题。

(二)信访处置及时有效。一是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受理、处置、回复和督办流程二是认真调查核实,加强风险评估和各部门协调配合,强化资金监管及现场检查督察,妥善处置泰禾大城小院、东滩雍禧等突出信访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受理信访件561件、12345热线(含退单)860余件、信息公开41件、人民网留言9件、区委巡察组转办信访件7件,中央巡视组转办信访件39件,内容主要涉及房地产市场投诉及物业管理;受理两会提案建议27件,其中人大建议主办6件,会办1件、政协提案主办13件,会办7件,内容主要涉及物业管理。

(三)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加强组织领导,与各科室、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和承诺书,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抓好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完善相关制度,制定《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计划》、关于崇明区房屋外墙墙面及附着物、建筑附属构件的高空坠物隐患问题处置工作意见》,推动房管领域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提升。开展专项检查,结合防汛防台工作、“高坠”防范、地下空间管理和消防安全检查等专项、重点工作,通过实地检查、台账查看等多种方式,指导乡镇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小区安全运行工作。

(四)基础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完成房屋预测118.58万平方米、实测68.64万平方米、土地修测89.06万平方米,完成房屋灭失报告22件,商品房工程进度鉴证22件。完成8个项目配套费缴纳,缴交金额15333.44万元。完成社区公建用房设计方案审核7个,涉及面积0.71万平方米。完成新建住宅交付使用验收2个(堡镇华虹家园、亚通水岸景庭),交付面积13.34万平方米。完成政府信息公开184件,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98条。调整局保密工作人员,完善保密工作台账。加强档案管理,提供档案查阅459人次,接收档案4601卷。

(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开展。局扫黑办牵头成立调研课题组开展房管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调研,同时结合调研结果、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崇明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房管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住宅修缮工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机制》等文件,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切实推动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八、以上率下,正风肃纪,敢管善治,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一)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制定局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构建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市委、区委要求,聚焦重要节点,借助QQ群、微信群等媒介发布节前警示通知。召开局党风廉政建设暨机关作风建设大会,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和岗位责任书,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抓手、有落实。

(二)加强理论武装,坚持不懈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会。充分发挥“学习强国”和“干部在线学习”平台作用,强化理论学习、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弘扬社会正能量。调整充实网评员和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积极完成区委网信办下发的网评指令工作。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

(三)深入开展“四史”学习教育,深化大调研工作常态化。结合房管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学习时间节点,形成《学习教育活动清单》、《工作安排清单》等。结合主题教育工作提示组织实施好推进重点问题(项目)解决、微党课征集、“红色路线”参观等各项活动,《学“四史”践初心,圆梦居有所乐》专题被上海市基层党建网录用。以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切入点,走访126位调研对象,广泛听取、收集各类问题和意见建议35个,当场与调研对象共同协商解决疑难问题30个,后续制定相关措施落实解决5个问题。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做好巡察各项工作。积极做好巡察动员准备工作,收集整理工作台账,召开巡察动员会。主动做好巡察反馈“后半篇文章”,召开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情况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制定整改推进落实方案等。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整改要求,进行深刻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承担整改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和整改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效果

2021年工作打算

2021年,我局将继续围绕区委、区政府年度工作安排和全局重点工作部署,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凝聚力量、砥砺奋进,在抓落实、干实事上下更大功夫,着力提升房管工作成效,助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

一、继续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态势

优化商品房上市销售服务流程,明确各环节要求。严格销售行为,研究销售环节全流程、全方位管控,强化告知与检查。紧密房地联动,加强市场预判,坚持三级审核,确保市场稳定。根据市整治办统一部署,做好商办项目上市和常态化管理工作。加强中介机构日常备案工作,抓好源头管理,实现与城管部门信息共享。做好协调服务,持续推进促进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妥善处置房地产相关信访矛盾。

二、继续推动住房保障惠及更多群众

推动各类保障房申请受理审核便利化。落实廉租住房准入标准和保障水平的动态调整机制,坚持以货币补贴为主,做好托底保障。落实市级统一部署,完成新一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应工作及2021年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上市转让工作。持续推广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加强公租房装修工程的监管,推进公租房高质量发展。做好新出让商品住宅地块配建保障性住房意见征询工作,加强保障房设计方案审核。推动9个安置房建设地块按照节点计划有序推进。开展《崇明区征收安置住房建设导则》应用试点及《征收安置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政策宣传等工作。督促已认定社会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全力挖掘可转项目,加快实现租购并举住房体系新格局。

三、继续促进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继续做好物业行业指导,推动物业服务持续规范。巩固小区文明创建成果,牵头推进新一轮小区文明创建工作。制定2021年度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将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按保障安全类、解决问题类和文明规范类等实施分类推进。制定科学详实的考核评价体系,保障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持续推进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老旧电梯安全评估、“高坠”隐患排查、老旧小区消防(技防)设施改造等专项工作。大力推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续筹。深入推进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注重居住小区的环境卫生整体提升。严格把关业委会组建、改选工作,提升业委会成员整体素养。加强业委会队伍培训培养,提高业委会委员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建立健全业委会工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对业委会的履职监督。完善对业委会的综合评估,实现业委会规范运作率不低于80%。

四、继续推动“老、小、旧、远”治理难题加速破解

加大宣传,党建引领,三方参与,群众自治,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民心工程的具体要求,继续推进电梯加装、城中村改造等工作。全力探索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结合实际,分类施策,完成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编制工作。继续推进住宅小区综合改造工作,做好2020年“生态美丽家园”改造工程收尾工作。严把施工流程,有序实施直管公房、系统售后公房修缮改造项目。强化本区拆房工地监管力度,做好拆房工地常态化督查工作。

五、继续稳步开展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存量地块清盘

继续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协议置换项目政策支持,协调帮助解决问题、难点。对于符合征收条件需要协议转征收的项目,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政策程序操作,确保项目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顺利拆除。积极配合所在乡镇、征收中心和征收事务所做好剩余户梳理分析,找准症结,加快存量地块清理。

六、继续深入优化房管领域营商环境

扎实做好依法治区、法治宣传、依法行政方面各项工作,推动房管领域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积极落实“一网通办”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完善行政受理工作,不断改进优化政务服务、方便企业群众办事。针对行政执法事项划转实际,加强与市局法规处及区城管执法部门的沟通互动,持续做好后续行政权力权责清单、监管目录更新调整,以及明确管理界面等系统性工作。

七、继续扎实推进各项基础工作

进一步结合实际抓紧抓实抓细房管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不断巩固防控战果。定期梳理排查信访矛盾,有效预警突出矛盾;严格规范信访答复,狠抓初信初访的受理、办理、督办工作。继续做好“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单办理工作,及时有效处理各类群众投诉,保障群众信访渠道畅通。增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强化政治责任担当,坚决杜绝“过关”思想,不折不扣、坚定不移地推进专项斗争走深走实。加强对老旧房屋的检查和维护,完成全部一般损坏房屋安全隐患处置工作。加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做好高空坠物隐患排查。强化住宅修缮工程现场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细化对实施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工作要求,明确工程安全质量检查人员的日常监管职责。开展安全制度、安全措施的全面排查,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切实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八、继续强化组织建设扎实机关作风

切实履行总支部主体责任,认真制定项目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常态长效机制。以建党100周年和第十届花博会召开为契机,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认真开展区域化党建工作,做好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党建督查党员管理等工作。继续加强党员干部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区委组织部关于《2019-2023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推进方案》,有计划、分层次开展党员教育培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构建主体明晰、有机协同、层层传导、问责有力的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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