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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6-2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根据上海市廉租住房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工作,现将经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初审通过、并经区住房保障机构复审,符合申请廉租住房户籍年限、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等准入标准的申请家庭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单位: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盖章) 公示时间:2020 年6月23日起至 2020 年6月25日
接待地点:城桥镇人民路218号4楼 接待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举报电话:69696336 举报邮箱:332914606@qq.com
序号 | 申请家庭成员姓名 | 户籍所在地 | 可申请配租类型 |
1 | 龚志强、龚盛晨 | 新海农场路新海一村弄18号305室 | 实物配租或租金配租 |
2 | 陈革新 | 上海市崇明县前哨农场前哨二村7号203室 | 实物配租或租金配租 |
3 | 陶琼 | 上海市崇明县长江农场明华一村11号404室 | 实物配租或租金配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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