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38020200001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房管物业〔2020〕5号
成文日期:
2020-01-03
发布日期:
2020-01-0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前卫新村业主委员会:
你小区业主委员会提交的《关于长兴镇前卫新村小区46号楼西侧门洞加装电梯申请书》已收悉。
按照《关于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相关建设审批的通知》(沪建房修联〔2016〕833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对你小区业主委员会提交的立项申请相关内容,已在小区范围内进行了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现通知如下:
原则同意你小区对前卫新村小区46号楼西侧门洞实施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并列入2020年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实施计划,该项目增设乘客电梯一台,相关建设及后期维护资金来源由业主自筹落实,并按照《关于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政府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建〔2014〕2号)文件精神进行申请和使用管理。请你业主委员会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的要求进行后续操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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