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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002478171020190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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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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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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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市房管局及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一个定位、两大体系、三个为主、四位一体”和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框架,围绕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发展的实际需求和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扎实推进房地产市场监管、住房保障、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房屋拆迁等各项工作,为崇明百姓居住民生的不断改善、房地产业的健康、平稳、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坚持一个定位,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坚持“房住不炒”的总体定位,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不动摇不松劲,提升房屋登记、交易服务水平,推动商业办公项目整顿有序收尾,防范“群租”冒头,落实行业监管,保障房地产市场总体健康平稳发展。
1.房价稳控方面。继续贯彻落实全市房价调控政策,着力实现三稳:稳地价、稳房价、稳市场预期。上半年,配合区规划资源局完成16地块地价审核工作;共推出新上市楼盘5个,销售面积共计28.91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14.06万平方米,商业办公7.85万平方米,车库7万平方米。1-5月份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30442元/平方米,同比增长2.5%,其中公寓销售均价26240元/平方米,同比下降4%;别墅销售均价34514元/平方米,同比增长0.4%。
2.房屋登记、交易方面。受2018年大量新建房源上市,老百姓购房刚需缓解、房地产市场调控不断发力等因素持续影响,上半年全区不动产登记数量较去年同期明显上升,一手房交易需求减弱,二手房市场逐渐回暖。截止5月底,共受理各类不动产登记8922件(比去年同期上升31.3%),其中不动产产权登记5738件(比去年同期上升44.3%),登记证明2402件(比去年同期下降20%),登记簿查询1564件(比去年同期下降9.2%);办理一手房限购查询738件(比去年同期下降18.6%),房屋状况查询1564件(比去年同期下降32.1%),网上二手房买卖合同签约569件(比去年同期上升59.4%),租赁合同(商铺或宅基地)签约10件(与去年同期下降81.8%)。
3.商业办公项目方面。继续贯彻落实全市关于做好商业办公项目开通预销售、恢复网签等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积极稳妥组织正常商业办公项目开通销售相关工作。上半年对3个商业办公项目组织了联合验收,其中1个已报市同意开通销售,1个待消防出具验收意见,1个暂未申请办理销售。
4.群租治理方面。上半年,印发了《2019年崇明区“群租”综合治理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完善信息共享制度,夯实基层执法力量;发放1500余份房屋租赁相关宣传资料,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物业、中介、居民等知法守法意识,引导社会大众自觉抵制“群租”;完成8个乡镇住宅小区的基础性数据采集工作,夯实工作基础,有力防范“群租”问题发生。
5.行业监管方面。强化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进一步规范中介行为,防范炒作房价,净化市场环境,提升物业管理成效。上半年,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执法检查197起,出动执法人员700余次。其中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6起,现场整改5起,其余11起作立案处理。目前,已处理完毕7起,处罚金额共计1.8万元;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执法检查33起,物业服务企业22起,出动执法人员120余次,完成现场整改5起。
(二)坚持四位一体,推动住房制度框架不断完善
着力解决住房困难群众、非户籍常住各类人才等重点人群的居住问题,在坚持已有“四位一体”住房体系的基础上,以实际需求为导向,积极探索社会租赁住房供应模式,推动住房制度框架的不断完善。
1.廉租住房方面。按照“应保尽保、愿配尽配”的原则,落实市级放宽准入政策,努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上半年共新增廉租住房家庭15户,完成廉租复核家庭20户,退出廉租保障2户,完成实物配租租金测算30户,发放租金补贴约152.4万元。
2.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方面。推进第六批共有产权保障房审核工作,受理申请家庭64户,其中初审阶段19户,复审阶段36户,初审后未进入复审的9户;按照建设地块总住宅建筑面积5%的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完成15个地块意见征询,确认7幅地块配建保障性住房;对全区9个在建配建房项目建设进度实行动态监管,全面掌握进度,确保项目质量;开展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满五年上市工作,完成3户申请家庭政府优先回购,合计面积216.69平方米,政府回购资金299.38万元;完成4户申请家庭回购政府产权,合计面积183.53平方米,上缴财政资金158.4万元。
3.公共租赁住房方面。严格履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标准,多样化房源筹集方式,积极提升公租房后续管理。上半年,完成滨江8号地块、实验生态社区11号地块配建的共计70套共有产权保障房用途调整为公共租赁住房工作;受理公租房申请家庭113 户,完成资格审核112 户;7个公租房项目(784套)启动供应分配,横沙乡、城桥镇玉麟名邸公租房分配率达到100%。
4.征收安置住房方面。实行数据月报,动态掌握本区动迁安置房房源使用情况,逐步优化动迁安置房房源管理机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推动2个动迁安置房地块开工建设,占列入2019年重点工程项目总数的22.2%;结合实际,完成新城6、8号地块回购价调整工作,推动陈家镇裕安社区动迁安置房9-13期项目回购价格调整。
5.社会租赁住房方面。加快推进完成“十三五”期间“新增租赁房源”2000套的市级任务目标,上半年推动“长兴海洋装备基地配套生活区职工宿舍二期”转化项目完成初步规划方案设计工作,待修改完善后进行方案报批等前期手续;督促推进2018年转化项目建设施工,长兴镇G9CM-0901单元12-04地块已完善初步设计方案,预计7月份完成审批;绿地曼哈顿37、38号办公房转化项目正进行建筑图修改。
(三)坚持精细管理,深化住宅小区综合治理
着重补齐民生短板,用心设计、精巧雕刻、耐心坚持,把“绣花功夫”用到了更细微的角落,真正用好城市管理的“绣花针”,实现精准发力,助力美丽家园建设,解决老旧小区三难问题,进一步深化住宅小区综合治理。
1.“生态美丽家园”建设。通过加强设计方案指导,强化过程监管,实施动态巡查,严格督促整改,做好宣传引导等方式,保障全区在建、待建美丽家园项目稳妥、有序推进。目前,2018年结转的6个美丽家园建设已完成形象进度约40%~50%;2019年待建项目中,城桥镇部分小区、东平镇、新海镇、堡镇和竖新镇小区建设设计方案已完成联合评审,正在根据各部门的意见建议进行进一步方案优化。
2.厨卫设施改造。通过提升改造的可操作性、细化乡镇改造措施、强化政策指导宣传、加强沟通协调,加大督促检查等方式,实现改造工作快速推进。上半年,完成城桥镇东河沿60号的5户居民改造试点工作;完成新一轮改造需求摸底调查;督促指导堡镇提交700户房屋工可立项申请,督促指导城桥镇提交150余户居民的厨卫改造立项报告。
3.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实现行政审批时限由101工作日压缩至26工作日;通过多渠道广泛发动,全面提升公众知晓率,营造加梯氛围;通过发挥电梯加装工作室及党建引领作用,顺畅沟通渠道,提高办事效率;通过一体化服务措施,解决电梯运行安全的后顾之忧。截止目前,全区已立项89台,其中投入使用1台,开工60台。
4.住宅小区新增充电设施。上半年,已基本完成2019年全区8个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的市级目标任务。目前,城桥镇已有1个小区(甘霖坊)完成新增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陈家镇12小区正在施工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
5.住宅小区文明创建。起草制定《崇明区推进住宅小区文明城区创建工作方案》,要求乡镇围绕创城指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等,制定具体创城方案,因地制宜开展住宅管理补短板工作;建立物业企业“红黑榜”,对考核优秀的企业予以以奖代补,引导、鼓励优质企业扩大管理规模,对考核不合格的物业,建议业委会、居委会依法依规重新选聘物业。
(四)坚持稳中求进,推动房屋拆迁工作稳步开展
一是强化部门横向沟通,加大协商力度,主动寻求市重大办支持,聚力推动中船二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二是积极配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有序开展推进崇明生态大道堡镇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三是加快推进存量许可证地块清盘工作,上半年,完成新河镇工业用地C块一期1户居民签约及房屋拆除工作,启动剩余陈家镇存量许可证地块2户未签约搬迁居民强拆准备工作;四是配合城桥镇推进利民村(西)地块“城中村”改造前期筹备工作,积极联系市级部门申请补列入市“城中村”改造第一批改造计划。
(五)坚持以人为本,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持续深化审改工作、优化审批流程、规范执法行为,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全面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1.落实优化审批措施,积极推进“一网通办”。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推行“网上办”,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及商品房销售人员上岗备案注册、注销实行“一次办”。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免缴手续落实由区房管局直接审核办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准入资格实行“只跑一次”,资格审核总时限缩短到不超过10个工作日。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实现全市通办。
2.梳理编印办事指南,建立健全办理流程,推进完善一门受理。上半年,完成房地产经纪企业备案等14项行政审批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各项工作;完成局《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梳理编印工作;拟定《行政审批流转单》、《行政审批业务收件回执》、《行政审批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格式文本,明确14项审批事项办理操作流程和要求;严格落实《局优化行政审批措施》确定的当场办结和限时办结承诺,进一步推进落实一次告知、首问负责、AB角等工作制度。
3.纵深推进“全·网·通”服务改革,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缩短不动产转移登记办理环节至登记、发证2个环节;将抵押人为企业的房屋贷款抵押登记的办理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至2个工作日;对工厂、仓库类转移登记的办理时限调整为当场办结;调整窗口设置,设置工厂、仓库的非住宅转移登记专窗。截止5月底,共受理“全网通”业务4809件。
4.打好政策惠民和服务便民的“组合拳”,助推服务更高质量的发展。窗口服务延展至基层,上半年提供上门服务6次;借助不动产登记网上预受理信息系统,全面提供网上申请不动产登记服务,网上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采取便民服务新手段,推出房地产登记信息的自助查询服务,进一步缩短群众等待查询时间。
(六)坚持协同推进,提升各类住宅居住品质
贯彻落实“绿色建筑”新理念,进一步落实新建住宅全过程监管,切实提高新建住宅品质,同时做好各类老旧住房修缮工作,改善老旧小区居民居住环境,各类住宅居住条件协调提升,居民共享世界级生态岛发展成果。
1.推进堡镇财贸村倪葆生故居加固修缮工作。上半年,完成修缮工程的报建工作,并委托招标代理单位进行了工程的招投标,下半年落实施工建设。
2.启动风貌区公房修缮工作。按照突出历史风貌保护和文化传承,坚持“留、改、拆”并举的工作要求,试点开展堡镇正大街48号的历史风貌区房屋修缮改造。上半年已委托专业的检测单位完成该房屋检测工作,并进行了初步的修缮方案设计,正在向区发改委申请立项中。
3.加强全装修住宅、装配式住宅建设管理,严把新建住宅交付使用审核关,切实保障新建住宅品质。目前,全区全装修房在建项目4个,住宅建筑面积约为29.7万平方米,全装修房面积约为12.3万平方米,占比41.4%;全装修竣工项目1个,全装修面积51035.79平方米;装配式住宅在建项目3个,住宅建筑总面积约为28万平方米;核发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1个,核发许可证面积37013.6平方米。
(七)坚持为民解难,妥善化解各类信访矛盾
坚持做到“群众利益无小事”,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强化考核机制,加大督办力度,努力抓热点、解疑点、破难点,真心实意地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切实解决群众实际诉求,妥善化解各类信访矛盾。上半年,共受理区信访办转派信访件20件,办结13件、退回6件,正在办理1件。受理市12345、12319、962121及区网格中心转派工单229件,核实后退单63件、办结158件,正在办理8件。受理区人大、区纪委、区统战部等转派信访件2件,办结2件。受理本人来访来电7件,办结6件,退回1件。收到抄送会办件8件。总计收到各类信访及投诉264件,办结177件、正在办理9件、退件77件,主要涉及市场投诉、物业投诉、交易登记等方面。应急呼叫平台直接收到962121派发电子工单2945个,其中维修总量1063个,办结率100%,回访满意率99.91%;投诉总量84个,处置及时率72.41%,满意率92.98%;咨询1786个;收到12319派发电子工单94个,其中维修总量14个,办结率100%,回访满意率64.29%;投诉总量20个,处置及时率73.68%;咨询0 个。
(八)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隐患风险
严守安全生产底线,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切实化解风险隐患。完善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预案,督促物业小区、拆房工地、建设工地等做好汛期及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1.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预案。要求各建设工地、拆房工地、物业小区等相关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预案,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妥善处置。
2.加强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通过《关于开展建筑物空中坠物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将自查与督查结合、日常排查与专项排查结合,切实防范安全事故。上半年,我局组织15人对43个小区开展高空坠物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共258处,其中90处进行了拆除,168处进行了加固;对拆房工地、美丽家园建设项目等开展146次安全检查,出动520余人次,查处整改隐患65处。
3.加大宣传发动,提升安全意识。通过召开专项安全生产会议、工作例会、安全教育培训等方式,提升相关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事故防范和处置能力;通过张贴海报、微信平台、宣传栏等平台方式,加强对外安全生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九)坚持实事求是,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围绕中央、市委、区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密切联系房管系统实际,深入、有序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1.加强学习落实,提高思想认识。通过集中、分散学习等方式,仔细研读中共中央、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相关文件,并开展了应知应会内容测试。
2.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经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制定印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作协商通报联动制度、线索排查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保密工作制度及督查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保障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3.全面线索排查,深挖线索信息。常态化信息报送,全面掌握全区房管系统内部工作情况,严防黑恶势力滋生;开展联合执法,强化行业监察,保障线索信息真实可靠,杜绝迟报、瞒报、谎报等现象;全面梳理倒查历年来电来信来访事项,排摸涉黑涉恶线索痕迹,坚决遏制、打击系统内、行业内的黑恶势力。
4.无盲点深入宣传,营造扫黑除恶浓厚氛围。各条线共同参与,通过党课、职工会议、主题宣讲、上门服务、微信群、QQ群、宣传公告栏、微信公众号、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折页、张贴海报、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全方位、无盲点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扫黑除恶浓厚氛围。上半年,共印制并下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手册300本、宣传折页1万份、海报800份、横幅25条。
(十)坚持政治统领,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不断提升思想站位,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学习领会,强化队伍建设,筑牢反腐倡廉安全网,全面提升机关作风,为房管系统各项工作打造一支优秀的人员队伍。依托“1+1+1”组织生活模式,“三会一课”、党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强国”APP等平台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生态美丽家园建设”、“安置房建设与管理”、“物业小区管理问题”等9个主题开展大调研工作,共确定调研任务数137个,截止5月底,各个调研小组共完成调研任务71个,占全年任务的51.82%;顺利举办第四期房管“青·悦·志”青年讲堂,组织青年干部积极参加人才库选拔、“尔雅”读书会等活动,开拓视野,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建立和完善党建工作机制,推进基层党支部晋位升级工作,深化党建工作项目督导推进机制,完成5个党支部,62名在职党员“双报到、双报告”,认领共治项目12个,认领公益项目84项;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完成党风廉政责任书和岗位责任书签订,召开民主生活会、基层组织生活会,加强日常及特殊节日期间廉政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完成局职能、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等“三定”修改工作;完成局所辖5个党支部组织关系隶属变更工作;做好舆情收集、信息上报及新闻宣传等工作,上半年共收到各科室、各单位报送信息365篇,录用182篇,向区级各平台报送信息35条,录用23条,“崇明房管”微信公众平台推送信息55篇;完成属系统内干部、职工工资、奖金、福利、保险、退休人员管理等待遇的报批和落实工作等。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局工作将继续围绕区委、区政府年度工作安排和全局年度工作任务,推动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助力2021年花博会筹备工作,坚定信心、振奋精神,狠抓落实,切实解决民生痛点难点,着力提升房管工作成效,积极落实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房地产市场稳控目标不放松
保持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加强市场预期引导,实现不同板块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的平衡,合理确定销售均价,严防房地产市场大起大落;加强商办项目预(销)售全流程管控,完善细化属地化管理责任机制,跟进做好常态化管理工作,杜绝产生新的“类住宅”问题;继续做好“群租”常态化管理工作,年底力争实现新增“群租”零增长,确保群租行为零返潮的目标。坚决维护房地产经纪市场秩序,对可能存在涉黑涉恶情况、违规行为发生高、信访投诉较多、中介门店密集的地区有重点的实地检查。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中介机构,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及《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置。
(二)推动住房保障体系完善不松劲
继续落实廉租住房准入标准和保障水平的动态调整机制,坚持以货币补贴为主,做好托底保障;继续推广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提高供应分配率,为各类存在阶段性住房困难人群提供支撑保障;扎实做好第六批共有产权保障房复审、摇号、选房工作,积极推进共有产权保障房上市转让工作,加强商品住宅地块中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监督,确保按期完成交付;加快推进动迁安置房建设进度,强化沟通协调,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安置房建设按照节点计划顺利推进;继续推进社会租赁住房转化市级目标任务的完成,探索社会租赁住房供应模式,扩大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社会知晓率。
(三)推进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任务目标完成不降速
全力推动生态美丽家园建设取得实效。实现2018年结转美丽家园建设项目三季度完成,2019年美丽家园项目年内开工建设;多措并举推动老旧小区“三难”问题化解。配合乡镇做好旧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相关工作,强化与市局的沟通协调,争取市级部门政策、资金支持;督促乡镇优化完善老旧小区厨卫改造方案,按计划完成600户老旧小区厨卫改造工作;总结并推广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经验,在全年完成30台电梯加装任务目标的基础上,推动可装、愿装的老旧小区尽装、快装;继续推动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做深做细。全面完成8个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的市级任务目标,根据崇明2019年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加快推进各项目标任务;开展文明创建小区物业考核督查工作,促进物业规范服务;拟定《美丽楼道、宜居小区创建工作方案》,打造干净整洁的小区环境,助力提升小区文明品质。
(四)稳步推进房屋拆迁工作理念不改变
一是分类实施,进一步推进中船二期项目房屋征收。对在补偿要求过高的企业,继续督促征收实施单位多途径协商,并寻求市级层面的支持;对于符合征收条件需要协议转征收的项目,严格按照政策程序操作,确保房屋顺利拆除。二是措施到位,加快存量许可证地块的清理。全力优化方案,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灵活运用行政手段,依法进行强拆,力争年底前完成存量地块清盘工作。三是继续加大同市级层面的协调沟通,加强政策指导支持,协助做好“城中村”改造的各项前期准备,一旦入围,及时启动改造。
(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力度不减弱
继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调整工作,不断完善审批事项一门受理工作,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基础管理,强化“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执法理念;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落实行政处罚案件审核(批)制度,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梳理行政权力和行政权责清单,明确权力运行依据,同时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三清单”上报,健全制约监督机制;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有关法规政策宣传;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访回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关工作。
(六)抓好各类房屋品质管理标准不降低
加快推进倪葆生故居修缮工程施工建设,加强日常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有序推进,按期完成,且符合文物保护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堡镇正大街48号的历史风貌区房屋修缮改造试点工程建设,为后续风貌区房屋修缮工作积累经验。进一步完善优化动迁安置房房源管理体系,加强房源供应管理,提高房源使用效能,有效保障本区动迁安置房源的供应使用;继续贯彻落实《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规定实施细则》,严格把好交付使用审核关,切实提高新建住宅整体质量水平;及时做好住宅项目扩初方案内部会审和社区公建用房设计方案的审核工作;密切跟踪堡镇中低价房转化项目建设进度,以及销售监管等,切实做好地块建设项目补充协议书、供房协议签订和建设成本核实等相关工作。
(七)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隐患思想不松懈
房屋安全隐患方面。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住房,加大处置力度,采取果断措施,杜绝房屋安全事故发生;消防安全隐患方面。加强日常监管,做好居住小区尤其是老旧公房、老旧住宅小区的火灾隐患防治,防范小火亡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地下空间违规住人、占用消防应急疏散通道等行为的检查和整治;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易燃易爆等物品管理,确保消防器材、设施齐全有效;高空坠物安全隐患方面。住宅小区内继续做好高空坠物安全隐患日常排查,加大汛期高空坠物安全隐患专项检查,早发现、早整改,遏制高空坠物安全事件发生;加大对各类建设工地、拆房工地巡查力度,做好问题反馈及后续整改措施跟进,同时督促建设单位做好日常自查,建立工作预案、落实应急处置手段,积极化解高空坠物安全隐患;防汛抗台方面。落实防汛抗台应急物资的储备,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汛期各项应急措施及时到位。
(八)打击行业黑恶势力的决心不动摇
继续深入宣传引导,鼓励群众共同参与。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不断提升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凸显房管特点,深挖线索信息。结合房管工作实际,不断加大在房地产市场、安置房建设、房屋交易等领域黑恶势力的线索排摸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加大排查比对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线索力度,深挖线索信息,经调查确实存在涉黑涉恶涉乱行为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依法严厉打击;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探索实现内外共同发力、双管齐下的工作模式,进一步规范行业环境;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源头治理。进一步健全责任倒查、问责机制,杜绝行业“保护伞”;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案件处罚程序,精准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发挥企业信用信息评价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建立涉黑涉恶涉乱案件移送台账,确保使线索受理登记、领导阅批、调查处理、移送反馈各业务环节形成闭环机制。
(九)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举措不减少
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升党员思想政治水平。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主题,组织观看爱国主义题材电影、撰写观后感、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开展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革命传统为主题的读书活动等;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树立正确政绩观,真抓实干,改变作风;继续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大调研工作,围绕调研项目或课题,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认真总结,撰写好调研报告;继续做好党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做好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考察、录用等相关工作,做好“青·悦·志”青年讲堂和青年干部、后备干部读书小组等活动;继续推进各类日常工作有序开展,做好单位后勤保障。包括推进房管领域新闻宣传、舆情收集、信息报送工作;开展2020年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前期准备工作;完成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开展新一轮市级、区级文明单位创建的督促和指导工作;做好离退休人员、困难党员、劳模等的慰问工作;做好年终机关、事业单位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各项工作。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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