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第五批(2016年)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家庭复审公示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7-12-05 00:00

  •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17-12-05

根据《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请、供应实施细则》(沪建保障联[2016]815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审核工作,现将经街道(乡镇)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初审通过、并经区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复审,符合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户籍年限、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等准入标准的崇明区(2016年)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家庭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单位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6日起—2017年12月10日止

接待地点:崇明区城桥镇人民路218号4楼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

举报电话69615300

举报信箱:崇明区住房保障中心举报信箱(邮编:202150)

电子邮箱cmzfbzzx@163.com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