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崇明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12年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打算》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3-01-30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4380201900231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主体:

    崇明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发文字号:

    崇房管〔2013〕3号

  • 成文日期:

    2013-01-23

  • 发布日期:

    2013-01-30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迎着十八大的顺利召开,2012年已圆满拉下帷幕。过去一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紧紧围绕深化服务百姓安居的宗旨,狠抓行业特色工作,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扎实提高房管行业工作业绩,全局呈现出团结奋进、真抓实干、事业蓬勃发展的大好局面。

一、2012年工作总结

(一)完善“四位一体”住房保障模式,强化政策落实,扩大惠民政策受益面

1、促宣传保建设,积极推进廉租住房工作

(1)租金配租。2012年,我县共新增廉租住房租金配租受益家庭39户,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做到了应保尽保。

(2)实物配租。按照《上海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共新增实物配租家庭3户。另有29户家庭申请实物配租,其中22户进入了复审阶段。

(3)廉租住房建设项目。新海、东平两镇的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建筑面积8400平方米4幢140套(两镇各2幢70套, 4200平方米),现已竣工,达到可供应标准。

2、明确需求,统筹规划,有序推动共有产权保障房工作

(1)按规定做好共有产权保障房配建征询。根据《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配建暂行意见》(沪府[2010]46号)和崇府办发[2010]44号文件的规定,共有18个地块进行了意见征询,其中7个符合条件的商品房建设项目中,共配建共有产权保障房3.1万平方米,516套房源。

(2)共有产权保障房在建情况。城桥镇21号地块中配建的共有产权保障房,建筑面积4414平方米,共计72套,于2011年8月开工建设,目前已交付使用。新城18号一期配建地块,共计80套,建筑面积约5100平方米,目前已结构封顶,正进行内部装饰。

(3)圆满完成了我县首轮共有产权保障房(经适房)的申请供应与排序选房工作。2011年8月开展本县首轮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请工作,经过二审两公示,共有108户家庭符合条件,推出房源119套,其中一居室39套,二居室68套,三居室12套,并根据有关政策制定了销售定价方案,其中文宸花苑销售基准价格为4876元/平方米; 明月苑销售基准价格为5542元/平方米,产权份额政府占30%,购房家庭占70%。符合条件的108户家庭中,29户家庭在2012年5月22日选房活动前弃权,17户家庭在选房活动中弃权,最终有62户家庭实际参与了选房,其中8户放弃了最终的购房签约,剩余54户申请家庭均完成签约,签约率为100%。

(4)启动新一轮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供应工作。2012年6月,本县第二轮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请供应工作正式开始,共有26户家庭提出申请,经审核公示,11月28日,有18户符合条件家庭与首轮放弃选房自愿参加第二批选房的2户家庭,共20户家庭参加了本县第二批共有产权保障房(经适房)摇号排序,已完成选房工作。

3、立足本位,放眼全局,狠抓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为生态岛建设产业发展提供配套服务

(1)长兴海洋装备配套生活区一期单位租赁住房项目,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488套),已进入扫尾竣工验收阶段;长兴海洋装备配套生活区二期单位租赁房项目,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1244套),2011年年底开工,目前综合服务楼、沿街商铺正在二、三层结构施工,因相关转让事宜未定,工程暂缓施工。一期工程原计划7月竣工、9月交付使用,由于长兴海洋装备基地配套生活区一期工程水、电、煤等管道铺设工作,需待二期工程结构封顶后进行整体布局,交付使用时间有所延迟。

(2)新增公共租赁住房539套目标任务于富盛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和陈家镇公共租赁住房(一期)项目中落实。其中富盛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项目,单位租赁房建筑面积为9257.31平方米,计204套,项目认定和房地产变更手续已完成;陈家镇公共租赁住房(一期)项目,建筑面积约4万平方米,计440套,其中住宅面积2.35万平方米,于2012年12月正式启动。

(3)横沙乡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在县委县政府、横沙乡人民政府大力关心和支持下,正按计划推进中,截止目前已进入土地征收阶段,预计2013年4月可完成项目建设的前期相关行政审批手续的办理,有望5月份开工建设。

4、保障民生,缓解突出矛盾,紧抓动迁安置房建设不放松

2012年,经市房管局批准同意认定为动迁安置房项目的基地共2幅,分别是陈家镇裕安社区配套商品房十九、二十期,可建建筑面积14.31万平方米。2012年计划新开工动迁安置房项目有5幅,住宅建筑面积近60万平方米,总套数约5900套。其中陈家镇裕安社区配套商品房六-八期住宅面积约34万平方米,3295套房源已开工建设;新城6号、8号地块配套商品房住宅面积约26万平方米,因拆迁腾地滞后等因素顺延开工。为此我局积极向市级部门争取到了长兴镇西区一、二、三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约40万平方米动迁安置房项目,至此,完成了2012年市下达我县动迁安置房5900套新开工目标任务。

全年按计划竣工交付5幅基地,住宅面积64.08万平方米,约6605套房源,现均已交付,顺利完成了市下达的5350套竣工目标任务。

动迁安置房3幅可供应项目,住宅面积35.29万平方米,约3516套房源,于1月已签订供房协议,8月份已竣工交付,完成年度3500套的可供应指标。

(二)加快旧住房综合改造工程,多渠道多途径改善居民群众居住条件和居住质量

1、2011年度结转工程完成情况:由于“11·15”大火影响,2011年是全市建筑市场整顿年,房屋修缮工程暂停实施,导致2011年度工程延至2012年实施。⑴2011年东平、新海农场平改坡工程,建筑面积19.8万平方米,于5月下旬开工,9月中旬完成竣工验收,11月完成工程审价及财务审计工作,总投资为4100.76万元。⑵旧住房综合改造工程,包含二大内容:一是2.4万平方米的直管公房修理,总投资1741.25万元;二是10万平方米的旧小区综合整治,总投资为529.31万元。⑶乡镇系统售后公房平改坡综合改造工程,分别对城桥、新河等7个乡镇,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的房屋进行平改坡综合改造,总投资1141.59万元。上述⑵、⑶二项工程于10月初正式开工,计划2013年1月全面竣工。

2、2012年度住宅修缮工程进展情况:⑴2012年度东平、新海平改坡工程,建筑面积20.74平方米,总投资4616.27万元。项目可行性报告批复9月由县发改委下达,即刻委托招投标代理公司进行工程招投标工作,目前招投标工作已完成。结合经费、气候等众多因素研究决定将工程分期实施,12月中旬启动第一批,年底前完成。剩余部分在2013年3月继续启动。⑵2012年乡镇系统售后公房平改坡综合改造工程,建筑面积4.47万平方米,总投资1386.6万元,由于该项目未列入市2012年住宅修缮计划,故考虑与2013年住宅修缮计划合并推进。

(三)继续贯彻执行房地产调控政策房地产市场发展持续稳定。

加大对限售政策督查力度,规范开发商销售行为。开展了房地产市场规范化检查,实地查看开发企业及售楼部门,通过是否按照规定张贴公示、有关证照配备及“一房一价表”等具体措施的落实情况,了解本县限售政策实行力度。通过全面执行新政的努力,今年我县房地产交易市场发展趋势较为稳定。

房屋状况查询窗口严把限购第一关,受理窗口严把限购查验关,2012年房地产交易中心共受理发放房地产权证7388件,同比下降18%,发放登记证明2433件;受理并完成房屋状况查询、登记簿查阅等7115件。

6月份962269房地产交易登记服务热线正式开通,该热线的接听坐席主要设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配备远程坐席,县交易中心咨询窗口工作人员积极配合市中心做好该热线的推广和接听工作,派专人值班,确保热线畅通。既注重解决市民咨询投诉反映的问题,又注重信息归集、及时掌握行业动态和市民需求,切实发挥热线电话积极作用。

经统计,2012年12月份办理房地产交易登记成交均价普通住宅与2011年同期相比略有上浮,上升了6.7%,非普通住宅下降了12.2%,配套商品房上升了5%,存量房下降10.9%;从2012年预销售情况分析,12月份与2011年同期比较,普通住宅实际成交均价下降22%,非普通住宅实际成交均价下降了33%。

(四)逐步推进全装修房建设工作,全面提升住宅建设功能和质量。

积极推进全装修房建设模式,加强新城18号地块全装修试点管理工作,总建筑面积近10万平方米,按30%比例配建,约有全装修房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总结管理经验,探索规范化管理,在确保其按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符合我县实际的管理模式,为今后全装修管理工作的开展打好基础。

抓好“四高”小区创建工作,积极提供对开发企业的指导协助工作,全年完成了“达安御庭花园”、“瀛通金鳌山公寓”、新城21号地块三个项目,总建筑面积40.19万平方米的四高创建验收。推荐了“达安御庭花园”、“瀛通金鳌山公寓”两个项目,24.4万平方米的住宅参与A级住宅性能认定,并通过建设部专家终审。完成了新城18号地块一期项目的创建方案申报并通过市级专家组评审。

全年共办理10个新建住宅交付使用审核项目,核准交付使用住宅总面积90.71万平方米。目前,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1361万元,县政府安排支出2043万元。

(五)细化区域性房屋征收管理政策,稳步实施房屋征收工作

积极运用行政、司法手段,加快存量地块拔点清理进度。年初本县共有许可证拆迁基地32个,剩余动迁户数182户;协议拆迁基地尚有48个,剩余动迁户数693户。至年底,许可证拆迁基地共完成动迁居民29户,剩余153户,清理许可证基地4个;协议拆迁基地共完成动迁居民1125户,剩余动迁户数685户,新开协议拆迁基地9个,清理协议拆迁基地9个。对拆迁人的房屋拆迁裁决申请,做到及时审核,快速审理,依法裁决。对需要报请司法强制执行的案件,第一时间制定好司法强制执行预案,并积极与相关拆迁单位、县人民法院就司法强制执行具体操作细节进行会商,确保司法强制执行的顺利开展。

仔细分析房屋征收现状,认真拟定征收补偿标准。按照《实施细则》的授权,我县制定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为房屋征收工作,尤其是为旧改制定补偿方案,创造了必要的条件。召集相关部门、单位,就城桥镇中津桥路、油车湾、陈仓门弄旧改地块的改造情况进行会商,并对中津桥路旧改地块的房屋征收与补偿等相关费用进行了初步测算,为今后适时启动旧区改造做好准备。

细致调查房屋权属状况,积极推进中船二期房屋征收。积极做好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权属等情况的调查摸底及房屋状况公示工作,确保中船二期国有土地上房屋下一阶段工作顺利开展。

(六)创新开展“走百家门,知百家情,做百件事”专项行动,切实改善物业服务模式

“走百家门,知百家情,做百件事”即“三百”活动,主要目标是:形成定期征求业主意见制度,不断提升物业公司对小区事、部件动态情况知晓率;物业人员与业主的融洽率;物业服务质量水平群众满意率;处置投诉、举报、保修及时率。为此,局专门制定了“走百家门,知百家情,做百件事”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及活动推进时间节点安排,并与县委“三定三访三联动”组团式服务群众工作有机结合,全局系统积极行动,加强与相关乡镇和居委的沟通协调力度,增强居委、物业组团式走访服务业主的合力,在得到各乡镇、居委积极配合的基础上,全面推开了这一物业管理新模式。

通过印制200套活动宣传海报及宣传横幅等加大宣传力度,市纠风办、县政府相关部门等10余家网站、崇明报及崇明电视台对该项活动进行了报道;我局也增加了“三百”行动专刊,及时反映活动动态信息。通过宣传海报、新闻媒体及网络等多种形式,有效地扩大了群众知晓度。

经此次专项行动,全县物业服务行业共走访约40000户,收集业主意见建议约11000多条,解决业主自用和公用物业设施问题约18000件,业主总体满意率约90%。许多小区结合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联系服务业主工作,在定期的统计汇总、情况汇报、阶段性评估会中,已初见行动成效,还收到了来自小区业主针对本次行动使他们切身受益的表扬信55封及锦旗16面。也得到了市、县上级部门的嘉许,延伸为房管部门全市范围推开的专项行动。荣获“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崇明县机关作风建设典型案例评选三等奖,市房管局系统以“走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忧”为主题的“夏令热线特别行动”“优秀组织奖”,东门物业管理公司获市级“十佳物业服务企业”称号。

结合“三百”活动,督促物业企业做好防汛防台工作。2012年度经历台风“海葵”、“天秤”、“布拉万”的影响,我局严阵以待,根据前期排摸,针对全县约18个汛期易积水小区(涉及占地面积约21万平方米,影响居民约3900户),要求相关物业企业,加强与乡镇政府沟通,提前预防,积极落实排水措施,台风期间组织干部职工通宵值班、各抢险队伍随时候命,及时落实应急措施,在重点汛期切实保障了百姓居住环境安全。

(七)重新定位,整合资源,全面规划和推进局系统信息化建设

针对局系统信息平台、数据来源不平衡等现实状况,局专门成立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着重从房屋管理、住房保障、房产市场、动拆迁管理等方面出发,把原先分散在不同系统的数据或是纸质化数据统一整合,充实和完善基础数据库,达到重新定位和提升原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信息系统的各项功能。基础数据库以测绘成果和交易登记为基础,逐步加载其他业务科室的日常工作成果数据,然后利用3S、三维等先进技术构建三维房产信息管理系统和OA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信息系统定名为《崇明县三维房产综合信息管理与发布平台》,2012年度初步完成系统硬件配备调适和基础数据库建库工作,2013年将完成全县物业小区三维数字地图框架和70个左右物业小区房产三维模型建设。

(八)坚决贯彻落实各项维稳措施,确保信访办理、书面意见及提案工作落到实处

年初共收到县府交办市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县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及政协提案共9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满意率为100%。共受理信访件198件,已办结187件,尚有11件正在办理中,均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办结。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及相关行业政策、法规办事,做到主动沟通、主动解决、主动走访、主动化解、主动稳控,接待态度诚恳、调查事实彻底、政策解释明了,及时化解各类群众矛盾,从本部门角度,落实维稳工作。

(九)扎实开展文化建设,打造房管行业新形象

根据局总体安排,年初制订了我局文化建设实施方案。5月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事业单位中层以上干部、2009以来新进人员近一百人开展综合知识培训;对各项制度进行细化和完善,并制订办事规则和流程;制订局《文明守则》,开展了文明道德礼仪知识竞赛;规范了宣传栏、电子显示屏、走廊装饰等外环境设置,进一步规范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升了房管部门服务形象,增进了局系统文化建设氛围,培育了干部职工积极向上的理想信念。开展了局系统“弘扬职业道德,展现核心价值”演讲比赛以及一年一度的青年论文交流活动。下一步继续抓好机关文化建设各项工作,按照内容和时间节点开展好各项活动,并总结经验,切实提高机关文明形象和干部职工的文明素养。

二、2013年工作打算

指导思想: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关心支持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锐意进取,优化全局管理体制,创新工作机制,有力、有序地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的开展,全力为生态岛建设服务。

(一)高度重视,多管齐下,稳步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1、廉租住房

根据本市现行廉租政策,结合市、县级目标任务,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做到“应保尽保”、“愿配尽配”,补贴租金发放及时。做好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家庭的签约工作,及时办理入住等相关手续。在新海、东平两镇筹措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30套。

2、共有产权保障房

根据《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配建暂行意见》(沪府[2010]46号)和《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配建实施细则》(沪府办[2012]16号)的规定,做好配建地块的意见征询工作,做到不漏配、不少配;完成本县第二批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请家庭的签约等相关工作;按照市局部署,适时启动本县第三批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请供应工作。

3、公共租赁住房

督促长兴海湾置业有限公司,按照承诺时限竣工长兴海洋装备配套生活区一期单位租赁房建设项目,并做好分配供应的业务指导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稳步推进长兴海洋装备配套生活区二期和陈家镇一期公共租赁房在建项目,保证施工进度;配合相关部门,抓紧时间完成横沙乡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行政审批手续,争取尽早开工建设。

4、动迁安置房

动迁安置房计划新开工项目6幅,计住宅面积74.32万平方米。结合本县实际,完成市级保障性住房(动迁安置房)建设目标审核、申报工作,并按目标完成建设任务。完成新开工项目《建设项目协议书》签订;按需求计划统筹安排房源,及时完成项目预售认定,做好项目的房源使用搭桥工作。严格执行“动迁房供应单”制度,按规定使用动迁安置房房源,全面掌握房源供应、使用情况。

(二)深化“三百”活动,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拟定《崇明县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若干意见》,明确本县住宅小区综合管理总体目标以及各部门职责,建立相关工作机制,以“条条联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为原则,聚力推动我县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协调细化乡镇、各部门以及各专业单位在小区综合管理中的职能分工,理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机制。根据乡镇房屋管理工作机构调整方案,明确房管部门工作职责,初步理顺工作机制。加强对配套商品房小区物业费收缴情况的调查研究,提出相应补贴、考核机制。努力破解小区停车难、收费难等状况,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达标考核制度。

(三)分步实施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

信息化建设总体分三期组织实施,即第一期,2013年3月前,初步实现系统总体架构;第二期,2013年12月前,基于已建立的基础数据库,进一步整合数据,实现办公自动化和三维GIS房地产管理;第三期,2014年12月前,基于已有的数据,开发系统接口功能,实现与其他委办局数据交换。

通过信息委利用政务网使用OA系统办公。加强与县信息委沟通,计划与他们共享OA系统平台,达到降低开发风险、缩短开发周期、节约开发经费的目的。该工作计划于2013年3月正式推开。

(四)全面巩固和提升文化建设内涵

以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为主题的文化建设工作,在2012年开展的基础上,完善文化建设内涵,巩固和提升文化建设外延,拓展思路,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以十八大精神为动力,强化依法行政,使房管从业人员在文化建设的氛围中进一步充满生机和活力。

(五)加快“旧房换新颜”实事工程建设步伐

争取2013年上半年,完成2011年和2012年旧住房综合改造和售后公房平改坡改造工程,以及东平、新海2012年平改坡改造工程。编制好2013年东平、新海平改坡工程、旧住房综合改造和系统售后公房平改坡等项目的预算、立项报告,待审批通过后,尽快跟进项目相关准备工作,争取此项政府实事工程尽早落实。

(六)继续推进“中船二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

加强与各拆迁相关单位、部门之间的联动,共同配合,在中船二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配合做好房屋权属认定工作,积极推进该项目房屋征收进度。

(七)加强调控,维护本县房地产市场稳定

继续贯彻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深入实施各种形式的政策宣传。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政策执行力度,规范商品房预销售及房产中介的市场行为,保障我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八)严把住宅质量关,规范配套建设

加强动态监管,积极提供指导,坚持依法审核,提高住宅质量,规范公建配套建设。“四高”小区创建着眼于动迁安置房小区,拉动保障房建设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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