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
行政规范性文件《崇明区政府
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600046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质量监督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崇府规〔2026〕3号
成文日期:
2026-08-28
发布日期:
2026-08-28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经评估,决定废止《崇明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沪崇府规〔2022〕6号)。废止文件自2026年9月10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通知。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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