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
《崇明区促进服务业提质增效和消费提振
扩容联动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6-04-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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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宏观经济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沪崇发改〔2026〕65号

  • 成文日期:

    2026-03-31

  • 发布日期:

    2026-04-20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崇明区促进服务业提质增效和消费提振扩容联动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3月31日


崇明区促进服务业提质增效和消费提振扩容联动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促进服务业提质增效和消费提振扩容联动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化服务业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以服务业高质量供给激发高品质消费需求,以高品质消费需求牵引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供给、促消费、稳增长、惠民生,结合崇明区发展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创新金融产品服务举措

(一)支持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

积极落实好国家及本市出台的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措施,鼓励区内银行创新优化支持中小微企业增加投资和扩大再生产的贷款产品,丰富个人消费金融服务的相关举措,持续举办各类融资对接活动,推动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落地,布局特色金融服务载体,深化金融服务与生态产业融合。持续开展对中小微企业的政策性担保贷款的支持举措,实施中小微企业生态发展贷担保费用全额补贴。

(二)支持保险业务创新

积极落实好市级各项政策措施,鼓励区域内保险机构支持保险产品和业务创新。优化商业健康保险理赔流程,推进医保数据维护在商业保险中应用,完成三级医疗机构商保直赔接口改造建设项目全流程落地,实现商保系统与医院三保系统无缝对接,构建“医保+商保”一站式结算模式。

二、有序推进消费平台发展

(三)规范有序发展平台经济

支持自主品牌建设,鼓励拓展区域公共电商品牌线上展销渠道,支持生活服务类平台等综合性平台企业开拓创新,培育和拓展家政、生鲜食品等细分领域专业消费平台。支持电商企业整合多渠道资源,与崇明农业品牌、制造品牌、文旅品牌等开展深层次合作交流,鼓励开展品牌品质促消费活动。规范平台经营行为,开展直播领域专项治理行动,引导平台企业良性竞争,指导平台企业做好平台内经营者数据上报。

三、丰富交通出行服务供给

(四)丰富水上交通服务供给

优化航线航班布局,推广电子船票应用、升级候船设施,积极开发吴淞码头航旅综合体、崇明生态岛水上巴士环线等项目,打造新型水上综合服务。积极推动浦江游轮崇明航线复航有关工作,串联浦江两岸风景、长江口自然风光以及崇明生态旅游资源。

(五)提升道路交通服务质量

聚焦重点开发区域的交通出行需求,围绕轨交22号线、沪渝蓉高铁枢纽布局及周边配套建设,持续调整优化区域内公交线网,稳步推进枢纽站周边租赁汽车、共享单车上岛落地,构建多层次出行网络。引导优质企业入驻并持续深化全龄友好交通环境建设,积极破解市民停车难题。积极发展定制公交,满足多元消费出行需求。

四、加强文体活动联动效应

(六)放大体育赛事溢出效应

持续办好2026上海长江半程马拉松赛、2026年环崇明岛女子公路世界巡回赛、国际篮联三人篮球上海大师赛等大型赛事活动。鼓励企业、机构举办市级以上赛事、体育嘉年华、体育消费活动等促消费活动,积极营造体育赛事与消费领域的场景融合。依托东滩湿地、明珠湖、环岛运河等独特生态资源,持续发展户外体育运动产业,支持企业创建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目的地等项目。深入推进东滩自行车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相关工作。

(七)积极培育旅游新业态

支持企业探索水上旅游、康养疗愈、宠物旅游、主题露营、生态研学、旅游演艺、非遗体验等新型旅游业态。持续推动旅游景区提档升级,支持特色文化场馆常态化公益开放,推进民宿集群村建设,完善民宿发展配套设施,支持艺术家驻留村等项目。支持游戏电竞创业孵化,鼓励引进微短剧制作团队,发展微短剧创作摄制服务业态。

(八)加强文商旅体农展联动

持续举办崇明花朝节、环崇明岛自行车骑游大会、五五购物节、上海之夏乡村夜生活节、乡村文化旅游节等节展活动,积极培育和引入品牌音乐节。充分发挥“票根经济”引流作用,试点推行赛事门票与景区门票联动机制。完善农产品“产、加、运、储、销”全链条,持续打响“崇明鲜品”品牌。强化崇明好物品牌示范引领,升级“崇食、崇礼、崇酒、崇游”四大板块产品体验服务,探索崇明好物进驻外区集市、上线知名电商平台、纳入工会礼包等“走出去”路径。

五、促进生活服务品质提升

(九)提升家政服务供给质量

落实家政企业职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鼓励并引导家政企业下沉社区设立服务站点,为居民提供更便捷优质的家政服务。对接市级家政协会开展免费保险和体检宣传等工作。支持并指导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养老护理、家政服务、医疗照护、健康照护等职业工种培训项目,鼓励劳动者积极参加社会化培训。

(十)提升养老服务品质

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养老服务相关政策,支持区级养老机构实施双人间改造,鼓励养老服务企业连锁化运营。积极落实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政策,逐步实现非经济困难的独居老人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全覆盖。提振养老服务消费能力,面向全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券,减轻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负担。

(十一)拓展医疗健康服务

逐步扩大免陪照护服务试点范围,建立护理员分级认证和带教机制,构建多元监督体系并建立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探索开发“点单-派单-接单-评单”智慧服务体系。研究更新崇明区社会办医指引,积极鼓励设立高端及国际化医疗机构。

六、强化品牌标准引领导向

(十二)推动区域品牌高质量发展

在消费领域打造具有标识度、美誉度的“上海品牌”“崇明品牌”,积极开展“上海品牌”“崇明品牌”后备企业的发掘培育,鼓励企业参加质量基础设施建设试点活动。开展“世界认可日”和“质量月”等宣传活动,以“进园区、进企业、进社区”等形式,深入开展绿色产品和绿色服务认证宣传。

(十三)建立消费领域标准体系

支持行业组织和企业在家政、养老、理疗等领域制定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价体系。鼓励和支持检验检测机构发挥崇明地方特色,对标市级优秀检验检测机构,进一步做好检企对接和技术帮扶服务,加强检验检测机构培训,促进检验检测赋能产业升级。

(十四)健全消费信用体系

推动公共信用信息依法开放查询和使用,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可修复”的闭环机制。对信用好的企业降低抽查频次,实施“无事不扰”。对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将严重违法者列入失信名单。推行“三书同达”、“线上+线下”双通道修复等机制,帮助已纠正失信行为的企业重塑信用。在企业进行信用修复时推广信用承诺,引导企业诚信合规经营,倡导实价优质、优质优价。

七、加大保障举措支持力度

(十五)创新治理监管方式

加强部门协同、政策联动,创新工作理念和支持方式。鼓励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支持经营主体申报服务消费场景创建项目。支持空间载体场景化改造,结合既有建筑改造项目,扎实有序推进商办楼宇功能转型、提质增效和更新提升各项工作。完善消费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加强消费纠纷排查工作,有效调处化解各类消费纠纷,为消费提振扩容联动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十六)加大人才引育支持力度

积极吸引服务业和消费领域优秀人才和青年人才,高标准开展第二轮瀛洲英才计划评选工作,鼓励服务业和消费领域人才申报。优化文化旅游、体育赛事、短视频制作等行业的外籍人才来华工作许可审批流程,审批进度做到“应快尽快”。建立配强人才服务专员队伍,为重点人才提供“常态化联系、个性化指导、精准化服务”,助力服务业和消费领域企业引才留才。

(十七)强化主体聚集

结合崇明“2+3+N”生态产业体系,围绕金融科技、平台经济、文体娱乐、生命健康、品牌消费等领域,锁定产业链关键环节,吸引带动性强、成长性好的高能级服务业企业。落实企业服务包制度,加强服务业企业走访,常态化开展企业座谈,了解企业诉求并推动问题解决。

(十八)加强统计监测

加强对服务消费统计监测分析,运用大数据开展服务业和消费运行监测,推动跨领域数据共享,精准评估政策效能,优化完善政策措施。

上述各部门应按照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法,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与落实评估,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公平获取支持的权利。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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