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公开内容 / 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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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政务
公开主体:
崇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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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6-03-0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5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崇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发〔2014〕4号)对全区事业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工作。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崇明区共有事业单位336家。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有关要求,年内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共受理各类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207件,其中,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并经核准登记的行政许可事项共142件,包括设立登记1件、变更登记64件、注销登记77件。核准登记的行政许可事项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一方面,选取部分新设立、新组建、宗旨业务范围发生调整等类型事业单位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一是实地查看挂牌情况和住所地址与法人证书登记信息是否一致;二是听取事业单位开展法人登记工作情况汇报并查阅台账;三是反馈抽查问题并适时开展回头看。
另一方面,扎实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对于上一年度新组建、宗旨业务范围发生调整的事业单位,重点审核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等内容是否准确填写,确保公示内容质量。
四、改革创新情况
更新维护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办事指南,对不同登记事项所需材料、办理时限等要素进一步明确,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效率。强化主动靠前服务意识,登记业务网上受理通过后,通过电话等方式告知经办人员登记业务受理情况以及注意事项,减少办事次数,推动满意度提升。
五、监督纠正情况
定期对事业单位登记业务办理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举一反三,并提出改进的具体措施。全年未收到投诉等情况,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部分事业单位存在提交登记业务办理申请时信息填写不规范、附件上传不准确等情况。对此,将加强培训指导,梳理事业单位登记业务办理易错项,主动靠前服务,切实提升事业单位登记业务办理质效。
单位名称:上海市崇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日 期: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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