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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6-01-2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59622324—8366,地址:崇明区城桥镇人民路68号,邮政编码:20215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区政府全年制发公开规范性文件2件,到期失效3件。主动公开区政府文件65件,区政府办公室文件12件。发布市、区两级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结果14件,按照“三同步”要求开展政策解读13次,编制印发新版《区政府公报》4期,收录政策文件75件。公布《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崇明区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普法责任清单》和区政府常务会议情况等各类公开信息70件。主动公开文件平均发布周期约7.97个工作日,较法定时限压缩约12个工作日。
(二)依申请公开
区政府全年共受理公开申请120件,上年度结转申请3件,全年作出答复117件,结转下年度办理6件,申请数量同比增长30.4%。已答复公开申请中,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20件,占比17.1%;无法提供85件,占比72.6%;其他处理7件,占比6.0%;另有不予公开3件、不予处理1件。2025年,区政府予以公开答复数量和占比基本保持稳定,无法提供(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占比较高。主要原因是申请人不了解相关政府信息的公开责任部门,向区政府大量申请区政府部门或者乡镇职权范围内的政府信息。针对此类申请,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区政府在依法答复的同时,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尽量便民提供相关信息。2025年共发生信息公开相关行政诉讼4件,驳回诉请3件,其余未审结;发生行政复议8件,维持2件,责令重新答复1件,其余未审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崇明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规范》,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全流程提供指导。履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职责,发挥区政府法律顾问专业作用,引入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意见,完成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2件,出具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意见5份,提出审核建议29条,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组织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调研等方式,共收集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70余条,形成清理评估报告18份,到期废止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强化对商业秘密和个人敏感信息保护,针对可能包含相关信息的政府文件及附件、附图,通过技术手段开展全量排查,做好脱敏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推进新一轮网站无障碍改造工作,进一步提升服务特殊群体的互联网应用能级。实施随申办旗舰店政务公开版块数据迁移工作,提升政务公开版块移动端安全性和市民访问体验。规范网站运行管理。严格对标国办普查指标和市相关工作要求,定期自查和及时更新维护,杜绝错链、断链等问题,整改问题信息1000余条。在本年度8次市级检查中,网站各项指标均符合要求,评分稳步提升。强化网站安全保障,开展漏洞扫描和渗透测试16次,整改安全问题17个。
(五)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基层减负相关要求,对标市级工作要求优化区级政务公开考核方案。将工作抓在平时,每月开展信息发布工作统计,督促各单位及时做好门户网站栏目更新和文件发布情况自查,及时发布工作提示和常见问题答疑。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加强政府部门和乡镇应对难点堵点问题的能力。从发布时效、公开效果等多角度,对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明确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认真总结各单位工作优缺点并做好指导,务求工作实效,评估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 | 3 | 1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9 | 1 | 0 | 0 | 0 | 0 | 12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三、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20 | 0 | 0 | 0 | 0 | 0 | 2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4 | 0 | 0 | 0 | 0 | 0 | 7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4 | 0 | 0 | 0 | 0 | 0 | 4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 其他 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 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 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4 | 1 | 0 | 0 | 0 | 0 | 5 | ||
(七)总计 | 116 | 1 | 0 | 0 | 0 | 0 | 11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6 | 0 | 0 | 0 | 0 | 0 | 6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2 | 1 | 0 | 5 | 8 | 1 | 0 | 0 | 1 | 2 | 2 | 0 | 0 | 0 | 2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上级工作要求,区政府在政务公开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还存在一些历史信息未及时清理;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的特色亮点不够突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未能主动关注申请人实际诉求,导致相关诉讼、复议数量增加。针对上述问题,主要采取下列措施:一是依据公开期限相关要求,对区政府网站历史信息进行全面梳理与清理,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规范性和准确性。整合网站栏目设置,简化访问路径,提升用户体验。二是开展人员培训和案例推广,指导部门和乡镇立足部门职责和区域特色,在公开内容和公开方式上开展创新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三是加强申请人沟通和部门协调,充分保障申请人知情权,降低司法争议风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落实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做好重点政策发布和解读。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任务,公开了《崇明区聚焦提升企业感受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张江高新区崇明园改革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6年)》《崇明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等重点政策文件,按照“三同步原则”,依法、规范、及时发布配套解读材料。
进一步优化政策发布平台。根据《2025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对数字化区政府公报进行功能优化。增设专项检索引擎,添加政策咨询栏,涉及“一网通办”的政策文件添加阅办联动按钮,规范性文件等增加有效期标志和历史沿革标注,政策文件信息更加完整。平台支持一网通办终端打印,对接市政策发布平台加强政策数据推送。
严格执行公开属性审查和发布审查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对正文内容和相关附件同步开展公开属性审查。对涉敏涉密的企业经营信息、规划地图点位、签名签章、身份证号、银行账号等公示信息加强审核并进行相应处理。
持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编制并发布《2025年度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全过程公开。组织利益相关方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参与相关议题讨论3次,组织其它形式的公众参与活动45次。
(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本年度区政府信息公开未发出收费通知、未收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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