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600009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检测、保护与治理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崇府复〔2026〕2号
成文日期:
2026-01-08
发布日期:
2026-01-26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区生态环境局:
你局《关于开展上海缇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请示》(沪崇环〔2026〕3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意见批复如下:
同意开展上海缇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请你局牵头依法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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