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崇明区推动广告业高质量
发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6-01-15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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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3420221381202600001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工商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沪崇市监规〔2025〕1号

  • 成文日期:

    2025-12-25

  • 发布日期:

    2026-01-15

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委办局,区属国企:

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废止《崇明区推动广告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试行)》(沪崇市监规〔2024〕2号)。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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