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区级机关工作党委关于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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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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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明区区级机关工作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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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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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至4月,崇明区审计局对区区级机关工作党委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指出了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我委高度重视,就审计发现问题的落实整改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责任分工,对报告中指出的问题逐一进行了整改,并规范完善了内控管理制度。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大额资金限额标准设置不够合理”的整改情况

根据我委2019年10月制定并实施的“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制度的规定,单项支出在5万元及以上的经济事项需党委集体研究讨论。但在实际工作中,我委5万元以上的重大经济事项较少,与设立集体决策制度的目标不一致。在审计指出该问题后,我委立即着手对相关标准作出调整,重新修订“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制度,根据日常工作情况,将“单项支出在5万元及以上”的标准调整为“单项支出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新修订的“区级机关党工委‘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制度”于2025年4月14日党委会研究讨论通过,正式施行,并严格按照此制度执行。

二、关于“租赁社会车辆价格偏高”的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我委在2024年开展的活动中涉及部分车辆租赁费用价格偏高。在审计指出该问题后,我委立即研究制定了“会议费管理办法”和“培训费管理办法”,其中明确了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场地费、资料费等费用的使用上限,日常开展的各类党建活动根据实际内容,参考上述两个管理办法之一进行结算。新制定的“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区级机关工作委员会会议费管理办法”和“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区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培训费管理办法”于2025年8月1日党委会研究讨论通过,正式施行。同时,我委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支部学习、全体会议等,多次开展廉政学习,不断提升全体干部的廉洁意识、勤俭意识,严格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控制各项财政经费的支出。

为进一步加强我委内部管理,结合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我委完善了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研究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档案工作管理制度、廉政制度、党务公开制度、办文制度、公文处理规范等六个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日常工作标准,推动我委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区区级机关工作党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推进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为契机,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从源头上对各项工作进行规范,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落实制度规范到位、全面从严治党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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