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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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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12-0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一、文件的制定背景和过程?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工作是推进民生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及时腾地清障的前提和保证。近年来,随着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加速推进,我区集体土地征收工作面广量大,涉及各方利益诉求交织,针对我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领域的一些问题,为抓好问题整改,打造依法、公开、高效、规范、廉洁的“阳光征收”政务环境,同时做好与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的衔接,我区亟需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相关政策文件,完善征收补偿工作机制。
区规划资源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会同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协同联动规范实施崇明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工作的意见(送审稿)》等一系列配套文件。通过组织相关部门召开文件制定研讨会、座谈会、部门意见征询、公众参与等一系列程序,不断修改完善相关文件内容。其中《关于加强协同联动规范实施崇明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工作的意见》在区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通过后,由区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该文件的核心目标是全面规范上海市崇明区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工作,以保障被征收对象的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最终打造一个依法、公开、高效、规范、廉洁的“阳光征收”环境。为实现此目标,文件强调将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如电子签约和信息平台)实现“机器管人”,并实施全过程公开和审计监督来确保操作规范透明。同时,文件明确了区规划资源局作为组织实施和监管的总负责单位,而乡镇人民政府则负责属地内的具体推进、协调和维稳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务必配合做好本区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工作。此外,文件着力构建强大的跨部门联动机制,包括协调决策、违法建筑整治(明确将前置管控,坚决遏制“突击装修”、“抢栽抢种”等套利行为)、多部门协同调查核查(如公安、民政、规划资源等部门提供户籍、婚姻、不动产等信息)以及司法维稳,旨在形成工作合力,从源头确保征收补偿工作的公平公正与顺利实施。
三、征地补偿工作主要有哪些流程?

四、征地补偿项目实施情况如何做到全过程公开?
(一)关于政策口径方面。市民可以访问上海市规划资源局征地信息公开平台(https://hd.ghzyj.sh.gov.cn/2017/zdxxgk/)和崇明区政府门户网站征地信息栏目(https://shcm.gov.cn/goverList.html?deptcode=002010&categorynum=009060),通过查询征地预公告、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信息,了解对应集体土地征收项目的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附着物补偿、房屋补偿和被征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执行标准及其依据。
(二)面积核定、评估结果、安置房源、补偿结果等。
面积核定:在征收范围内公示人口和面积认定结果,时间不少于7日,对人口和面积认定结果有异议的,由专项工作组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再次公示,复核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一般张贴在征收项目所属村委公示栏。
评估结果以分户评估报告形式发放至每户被补偿户。安置房源、补偿结果在动迁基地张贴在公示墙。
上述所有公示原则上也可以通过电子签约平台予以公示,被补偿户可扫描基地内公示的地块项目二维码予以查询。
五、社会和被征收对象如何对征地补偿进行监督?
为确保公众知情权,被征收对象可以密切关注政府通过官方网站、公告栏、扫描征收地块公示的二维码、社区通知等渠道发布的各类公示。如果信息未找到,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区政府、区规划资源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公开。
被征收对象可以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协调会、听证会。应当配合做好涉及自身利益入户调查、见证、口径确认等环节工作。
对于发现存在弄虚作假骗取或变相骗取征地补偿费等违法行为,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并由区纪检监察部门或区公安部门进行调查或查处。
当认为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或对不当的行政决定申请行政复议。通过行政途径无法解决时,被征收对象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司法判决来纠正违法行为。
六、咨询方式
如需要了解征收过程中的具体政策信息,可以联系:区规划资源局、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征收事务所;联系电话为:021-69626340。
如需要获取或核实与自身相关的各类文件或证明材料,可以根据文件的“(三)加强调查核查联动”部分中,联系主管部门查询。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