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9-1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一、《三年行动计划》的制定背景和起草过程
市政府在《关于进一步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沪府办发〔2024〕26号)(简称《若干措施》)中指出“各相关区要强化主体责任,统筹各类资源要素,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地,把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任务”,并提出一系列目标要求。崇明区作为上海市的农业大区,促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带动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路径。
为系统性梳理现有资源,精准锚定发展路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优化资源配置,提升集体经济组织的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从而激活农村经济活力,为实现共同富裕筑牢根基,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起草了《崇明区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简称《三年行动计划》)。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规定,《三年行动计划》起草过程严格遵守相关程序,2025年上半年,先后完成了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人大审议等环节,通过二届区委常委会第121次会议、区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区政府正式印发。
二、《三年行动计划》设定的崇明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阶段性目标是什么
到2027年底,本区镇村农村集体总资产达到184亿元、力争突破189亿元;镇村净资产达到97亿元、力争突破100亿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年收益分配总额力争突破1亿元;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大力推动经营性收入逐年持续增长。
三、崇明区在“人、地、钱”等保障方面提出了哪些创新亮点措施
相比市级《若干措施》,崇明区《三年行动计划》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为主线,进一步细化制定了3个方面15项行动。
在夯实集体经济发展基础方面,包括整合农村土地空间行动、规范农村集体组织内部运行行动、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行动、促进资源要素高效配置行动等4项行动。
在拓展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方面,包括盘活低效“三资”行动、发展“家门口”产业行动、做强居间服务行动、加强项目牵引行动、促进抱团发展行动等5项行动。
在增强集体经济发展保障方面,包括强化组织堡垒行动、强化人才培养行动、强化结对共建行动、强化资金保障行动、强化金融支持行动、依法依规落实税收政策行动等6项行动。
除以上行动外,崇明区还提出对镇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成绩突出的,将由相关部门给予奖励激励,在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中面临问责追责情形时,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对涉及干部实行容错纠错。
四、“三张清单”具体有哪些内容
即“结对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
附表1是“结对清单”。结合本区“双联系”活动,“结对清单”中明确了55家区级部门、9家区属国有企业与16个涉农乡镇268个行政村的结对关系。
附表2是“任务清单”。围绕“主文件”中的重点行动,“任务清单”形成了29项43小项具体任务,是对重点行动任务的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分工。
附表3是“项目清单”。崇明区计划投入约1.6亿元,在2025年逐步推进实施20个惠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增收的相关项目,清单中主要明确了项目名称和简介、项目投入资金、牵头实施单位等情况。
五、需要进一步了解政策实施的详情,应该如何咨询
您可以根据政策文件明确的责任单位,检索相关责任部门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联系方式,拨打电话进行咨询;您也可以通过门户网站提供的政策留言板功能咨询,我们将在1-5个工作日内给您答复。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