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易曼曼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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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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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781711202500047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沪崇府人〔2025〕22号

  • 成文日期:

    2025-08-22

  • 发布日期:

    2025-08-27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决定:

易曼曼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马宇杰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上海市崇明区数据局副局长职务;

黄嘉其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伟松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清侠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黄晖同志的上海市崇明区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静波同志的上海市崇明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贾全彪同志的上海市崇明区信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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