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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7-3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一、文件制定背景
7月24日,在津巴布韦维多利亚瀑布城举行的《湿地公约》第十五届缔约方大会上,第三批国际湿地城市名单正式公布,崇明等9个中国城市获国际湿地城市认证,上海由此实现了国际湿地城市“零”的突破。
二、文件主要内容
崇明区将围绕市获国际湿地城市认证,开展包括“媒体看湿地”集体采访、新媒体互动推广、市区大屏及楼宇广告投放、湿地课堂、观鸟活动、IP SHANGHAI摄影活动等一系列主题日和宣传活动。文件还明确了各类宣传活动的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确保宣传工作落实到位。
三、市民群众如何实地感受湿地保护成果
市民群众可以关注“上海崇明”“绿美崇明”“悠哉崇明”“崇明环境”“崇明东滩保护区”等官方微信公众号了解活动信息或预约参观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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