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
陈家镇东滩花园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5-07-08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500041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退役军人工作-行政区划与地名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沪崇府复〔2025〕8号

  • 成文日期:

    2025-06-23

  • 发布日期:

    2025-07-08

陈家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成立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东滩花园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沪崇陈府〔2025〕7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成立陈家镇东滩花园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为东至瀛东南路,南至岸转河,西至北郊路,北至迎海路。居民委员会成立后,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程序,于两年内依法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并按照要求做好居委会功能布局和为民服务工作。

特此批复。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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