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上海市崇明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5-05-07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500034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沪崇府办发〔2025〕13号

  • 成文日期:

    2025-04-30

  • 发布日期:

    2025-05-07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5年上海市崇明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4月30日


2025年上海市崇明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提升政务公开服务质量,助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

(一)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任务深化信息公开,聚焦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提振消费、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城市更新、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建设美丽崇明、加快城市精细化管理、推进民生保障等领域,依法、规范、及时发布信息并做好解读。(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

(二)根据办公厅统一安排,适时启动目录编制工作,做好法定依据梳理和事项目录编制。(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各相关单位)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协同,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协调性审核。(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四)落实市政府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指导文件要求,组织专题业务培训。使用标准化业务手册规范办理流程,进一步提高全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业务质量和水平。(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

(五)严格执行公文属性审查和发布审查程序。(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

二、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的功能作用

(六)持续推进政策集成式发布。做好本区相关政策的内容维护和更新,提高政策归集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七)落实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的要求。申报类、办事类政策的申报、评审、办理条件和标准原则上应作为政策解读内容与政策文件同步发布。加强政策解读质量把关,通过案例剖析、规则指引等方式加大对政策解读单位的辅导力度,提升全区行政机关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水平。(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

(八)聚焦营商环境、惠企服务、民生实事等领域,开展“政策公开讲”系列解读。鼓励政策制定部门和基层一线单位建立“科长讲政策”“政务直播间”“办事小课堂”等特色工作机制,通过短视频、微直播等进行推送,扩大社会传播力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数据局、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

(九)发挥网站政策留言板、政务新媒体、12345热线等平台政策咨询回应机制的特点和优势,做好共性问题的面上回应和个性问题的专业解答。(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数据局、区融媒体中心、区城运中心、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

(十)继续做好新增政策文件“阅办联动”,实现“一网通办”新增办事事项的依据类文件从“看政策”到“用政策”一键直达。(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数据局、区政府各部门)

(十一)持续做好权责清单依法公开和动态更新。(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

(十二)依法向社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重大行政决策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决策结果和执行情况等信息。(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十三)依法公开公共资源交易规则、流程、结果、监管和信用等信息,规范公开预决算、政府采购等财政信息。(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十四)依法公开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检查码”,严格执行涉企行政检查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示平台,加强对公示情况的监督。(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区数据局)

三、持续深化政民(企)互动和公众参与

(十五)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政府开放活动,扩大政府开放活动的传播力、影响力。(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

(十六)完善政策文件制定过程中的公众参与机制,丰富线上线下便利公众的参与渠道,制定与企业群众切身利益有关的文件,应当听取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普惠性惠企政策原则上听取中小企业意见占比不低于50%。(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

(十七)深化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制度,推动列席机制向决策专题会延伸,做好代表建议研究落实情况的跟踪反馈,形成工作闭环。(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十八)高质效办理中国政府网转办留言,压实主体责任,严格办理时限,加强审核把关,强化结果应用,推动解决企业群众急难愁盼。畅通政府网站咨询和留言功能,简单问题1个工作日内答复,一般问题5个工作日内答复。(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数据局、区城运中心)

四、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十九)按要求开展“上海崇明”门户网站版面优化升级,建立健全政府网站运营管理制度规范,加强网站日常检查监测。(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数据局)

(二十)定期开展全区政务新媒体账号整合,集中力量做强做优主账号。政务新媒体账号新设、注销,账号名称、运营主体、账号类型等基本信息发生变更,责任部门要及时报备。运用智能纠错技术赋能内容审核,提高内容表述规范性。(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区融媒体中心、各乡镇)

(二十一)持续抓好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完善专区功能,做细信息查阅、公告发布和订阅等公开服务。(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数据局)

(二十二)深化政府公报数字化转型试点,将政府公报打造成区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政策集中发布的统一平台。(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二十三)充分发挥上海市政务公开平台的数字赋能作用,运用平台数据汇集、分析与应用功能,提升依申请公开智能办理水平。(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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