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500031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崇府人〔2025〕17号
成文日期:
2025-04-15
发布日期:
2025-04-2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研究提议:
张熠剑同志任上海崇明生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倪明同志任上海崇明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免去其上海崇明生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肖军同志任上海崇明现代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请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025年4月15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