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50002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崇府办发〔2025〕9号
成文日期:
2025-03-26
发布日期:
2025-04-0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度上海市崇明区政务公开考核结果》印发给你们。
希望各乡镇、各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规范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制度体系,以更高质量政务公开保障全区中心工作,服务市民群众,助推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
附件:2024年度上海市崇明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结果
2025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度上海市崇明区政务公开考核结果
一、优秀单位(16个)
乡镇:堡镇、向化镇、绿华镇、新河镇、新海镇;
委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民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数据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投资促进办。
二、良好单位(25个)
乡镇:横沙乡、新村乡、港西镇、港沿镇、庙镇、城桥镇、东平镇、中兴镇、竖新镇、陈家镇;
委局:区体育局、区医保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交通委、区司法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建设管理委、区经委、区国资委、区规划资源局、区审计局、区应急局、区退役军人局、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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