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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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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11-2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根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和上海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安排,崇明区人民政府制定了4.1项“污水溢流问题突出”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2020年底崇明城桥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2.5万立方米/日)通水并完成核验。目前已整改完成,城桥污水处理厂2020年6月完成竣工验收,建成投运以来,运行正常。现将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1月28日-12月11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12月10日前反馈崇明区人民政府。
电子邮箱:1210053281@qq.com
联系人:张金
联系方式:021-59611210
崇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