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上海市崇明区城市运行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等4枚印章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11-20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400093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沪崇府办发〔2024〕28号

  • 成文日期:

    2024-11-12

  • 发布日期:

    2024-11-20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根据《上海市崇明区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方案》(崇委发〔2024〕6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决定自即日起启用“上海市崇明区城市运行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崇明区城市运行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崇明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上海市崇明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印章4枚。

特此通知。

 

附件:印模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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