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400058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质量监督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崇府复〔2024〕13号
成文日期:
2024-08-20
发布日期:
2024-09-1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将上海市崇明区林业站作为“崇明翠冠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申请人的请示》(沪崇市监知〔2024〕194号)已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意见批复如下:
同意上海市崇明区林业站为“崇明翠冠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申请人,并监督管理“崇明翠冠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特此批复。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