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区2024学年高一年级学生
军事训练教学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SY0024784891202400099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知识产权-教育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崇教德〔2024〕9号
成文日期:
2024-07-04
发布日期:
2024-07-26
各高中、东平森林青少年活动基地: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强军思想,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与强军目标根本要求,深化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警备区战备建设局关于做好本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工作的通知》精神,培育塑造青少年学生爱党爱国爱军精神,规范高中学生军事训练教学组织与实施,做好本区2024学年高一年级(含中职)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本区2024学年度在校高一年级(含中职校)全体学生
二、活动主题
激扬青春志 担当强国梦
三、教学内容
注重基本军事知识与基本军事技能并重,强化人民军队、军兵种知识、现代国防、队列动作、单兵种战术动作、战伤救护、军体格斗等教学内容,兼顾政治正确、疫情防控、饮食卫生、教官行为、交通运行等师生安全事项。
四、时间安排
高一年级学生军事训练教学活动在崇明区东平森林青少年活动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开展,教学时长为5天(40课时)。为确保军事训练教学质量,各校必须做到学生集中住宿,集中管理。具体安排如下:
2024年8月01日—8月05日 民本中学 堡镇中学
2024年8月07日—8月11日 扬子中学 横沙中学
2024年8月13日—8月17日 崇明中学
2024年8月19日—8月23日 城桥中学
2024年8月25日—8月29日 东滩高中 民一中学
2024年9月02日—9月06日 工程技术管理学校(第1批)
2024年9月09日—9月13日 工程技术管理学校(第2批)
五、组织管理
1.区教育局成立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德育科,具体负责高中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工作组织管理。
2.各学校成立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学校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学校德育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德育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确保质量。为确保学生军事训练的质量与工作顺利进行,各校每天军训时间必须保证不少于6小时。基地与学校应成立学生军训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加强对军政训练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确保组织落实、计划落实、经费落实,统一协调军训中的各项工作,接受上级的指导与检查。各校军训活动方案电子版于军训前一周提交区学生军训活动指挥部办公室(邮箱:cmdeyuke@163.com)。区军训工作领导小组和学生军训活动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检查高一新生军训工作。
2.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基地要在开训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制订好军训课程及全程安排日程表,包括训练时间、聘请承训部队名称、具体负责人名单、联系电话等。训练课程要求内容充实,安排合理。各承训部队要按照区军训工作计划和基地军训工作具体要求落实各项军训和政训的任务。通过军训和政训让学生体验军营生活,培养团队合作意识,继承和发扬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提高全体高一新生的国防观念和素质。
3.确保安全,落实保障。各校应认真做好军训前学生和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对每位学生的身体状况进行排摸,有特异体质的学生一律不参加军训;要建立安全防范事故机制,制定相关工作预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基地要切实做好军训期间的安全与保障工作。要健全活动安全保障机制,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要落实各类传染病的防控和食品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要针对暑期特点,及时调整军训活动计划,采取必要的防暑降温措施,科学施训、劳逸结合。凡遇黄色高温预警信号(35摄氏度以上)天气,训练内容和时间要予以调整,应将训练活动安排在上午10时以前和下午17时以后进行。如遇橙色高温预警信号(37摄氏度以上)天气,室外军训活动暂停。要特别重视饮食、饮水,用水、用电、消防的安全教育和防患工作,在军训前要加强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高一学生军训工作安全顺利完成。
4.健全考核,做好评估。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军事训练教学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把学生遵守规章制度的情况和参加训练时的态度与表现,作为对学生军事训练成绩进行评定的重要依据。学生军事训练成绩要记入本人学籍档案,并加盖军训基地“军训合格证明章”,作为报考高一级学校的重要依据。凡缺勤三分之一以上或考核鉴定不合格的学生,必须重新参加下一年度的军事训练,直到补训合格为止。对学校的考核由区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和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工作办公室根据各校军事训练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七、收费标准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高中学生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教委财〔2011〕27号)精神,结合东平森林青少年活动基地的安排,高中学生参加军事训练教学活动只收取学生伙食费155元/人。其它费用(含教师餐费)由东平基地和参训学校承担。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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