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40004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文秘工作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崇府人〔2024〕9号
成文日期:
2024-07-15
发布日期:
2024-07-1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根据崇委〔2024〕90号文,经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决定:
林轶南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副局长;
吴瑜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交通委员会副主任。
以上同志挂职期一年,挂职期满后挂任职务自行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特此通知。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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