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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大同垦区乡村单元郊野单元村庄规划(专项)》的批复
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40001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崇府复〔2024〕2号
成文日期:
2024-01-31
发布日期:
2024-02-02
建设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报请审批〈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大同垦区乡村单元郊野单元村庄规划(专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意见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大同垦区乡村单元郊野单元村庄规划(专项)》内容,请你镇依据村庄设计内容,结合近远期建设目标,联合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等部门做好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并做好村庄设计成果向市级部门备案工作。
特此批复。
2024年1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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