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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崇明土地发展有限公司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12-2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根据区审计局关于《港西乡村公园生态基础设施建设与提升(一期)项目审计报告》的相关要求,我公司积极对有关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项目未及时办理调整手续:由于该项目建设时间跨度较大,现场情况较为复杂变化较大,部分设计内容在前期阶段未考虑周全,未及时办理调整手续。在今后的项目中我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批复手续。
二、招标代理与财务监理未实行回避制度:因未深度对政策进行解读,导致此问题发生,我司在今后的项目中一定会认真学习、执行相关政策,避免再次出现此现象。
三、项目未单独核算:我司在今后的项目中,一定会加强基本财务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对项目实施单独核算。
四、项目建设成本控制不严格:1、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我司将按照审计局最终审计工程结算价进行支付;2、对多计待摊费用均已退回;多列房屋租赁费由上海崇明土地发展有限公司承担,在公司管理费用中列支。
在今后项目中我司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项目建设成本,及时清算、按规使用待摊项目费用。
五、未按规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我司已根据合同约定比例,完成相关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今后将进一步安排好项目资金,避免合同风险。
感谢贵局指出的相关问题,在今后的项目中,我司将认真执行相关规定、加强管理,杜绝相关问题再次发生。
上海崇明土地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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