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400001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崇府人〔2023〕24号
成文日期:
2023-11-28
发布日期:
2023-12-06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根据崇委〔2023〕223号文,经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决定:
赵磊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刘永滔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赵洪进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祖启艾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副局长;
刘昊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夏禹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副主任;
王季同志任上海市崇明生态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廖凌同志任上海东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以上同志挂职期一年,挂职期满后挂任职务自行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特此通知。
2023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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