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300077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崇府人〔2023〕17号
成文日期:
2023-07-20
发布日期:
2023-07-2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决定:
施易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知识产权局局长;
沈云峰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副局长;
许鑫华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冰同志的上海市崇明区知识产权局局长职务;
免去黄珺同志的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祖红耘同志的上海市崇明区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2023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