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300051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崇府人〔2023〕7号
成文日期:
2023-03-20
发布日期:
2023-03-3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崇委〔2023〕35、36号通知精神:
提请任命张飞雁为上海市崇明区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提请任命牛扬为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主任;
提请任命杨冬卫为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提请任命陈晖为上海市崇明区医疗保障局局长,免去其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提请免去丁汉明的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提请免去施鑫的上海市崇明区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请予审议决定。
区 长:李 峻
2023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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