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300052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崇府人〔2023〕8号
成文日期:
2023-03-20
发布日期:
2023-03-3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崇委〔2023〕35号通知精神及《上海市崇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张飞雁的上海市崇明区民防办公室主任职务自行免除,特此报请备案。
区 长:李 峻
2023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