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30000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文秘工作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崇府人〔2022〕110号
成文日期:
2022-12-16
发布日期:
2023-01-1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决定:
龚霞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倪祖萍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副局长;
沈昉瑜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上海市崇明区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姚寅峰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审计局副局长,免去其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中健同志的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凤平同志的上海市崇明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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