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20014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崇府发〔2022〕41号
成文日期:
2022-10-09
发布日期:
2022-10-1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1年,我区全面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目标责任制,强化统筹协调,突出重点管理,加快试点示范,夯实制度保障,扎实有效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和碳中和示范区建设。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1年区级政府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工作评价的通知》(沪发改环资〔2022〕124号)要求,我区对照评价考核计分表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工作综合管理情况
(一)强化使命担当,积极开展碳中和示范区建设
明确碳中和示范区建设目标。2021年3月,市生态环境局与崇明区人民政府签署共建世界级生态岛碳中和示范区合作框架协议,谋划碳中和示范区技术路线图和实施路径。结合崇明三岛定位和发展实际,明确将崇明岛建成碳中和岛;长兴岛建成以国际领先水平海洋装备业为特色的低碳岛;横沙岛建成零碳岛,并积极探索从“零碳”向“负碳”目标迈进。依托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等科研机构提供技术支持,编制完成《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碳中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22年版)》初稿。
推进“双碳”宣传管理。落实碳排放配额管理,上海长兴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企业,全部完成年度碳排放配额清缴。积极推进低碳示范创建,深入相关乡镇调研,组织召开低碳示范创建工作培训会。广泛开展低碳宣传,以“线上+线下”等方式,面向多个领域举办“六五环境日”“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宣传活动,传递绿色低碳理念。组织实施“双碳”技术示范推广,发布《2021年度“可持续发展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招标指南》,征集生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节能减排等项目16项,鼓励企业参与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增加生态系统碳汇,2021年共落实新增森林面积9645亩,全域森林覆盖率达30.55%;开展崇明北沿滩涂互花米草整治湿地修复项目,采用化学法治理互花米草面积1400亩,有效防止互花米草的入侵,修复、恢复湿地资源,湿地保护率达59.59%。
(二)坚持目标引领,严格落实节能降碳管理
完善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机制。印发《崇明区2021年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及节点计划表》(沪崇节能办〔2021〕1号),明确节能降碳目标,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制定《崇明区2021年度乡镇、集团节能降耗工作考核意见》(沪崇发改〔2021〕197号),组织实施年度考核评价,公布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与乡镇、集团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挂钩,有效落实应用机制。
严格落实节能审查。认真贯彻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44号)、《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沪府发〔2017〕78号),全年按照规定受理节能审查项目1件,严格按要求进行委托评审,并上传至上海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年受理节能验收项目4件。
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目标管理。印发《关于对崇明区重点用能单位及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开展2021年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通知》(沪崇节能办〔2021〕3号),对综合能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区重点用能单位,实施目标责任考核,每季度预警“双控”目标进展,通报并公开全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能效监管。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崇明区重点用能(排放)单位2020年度能源利用状况和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及备案管理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沪崇发改〔2021〕163号),对13家区级重点节能监控用能(排放)企业实施能源管理备案制度,组织重点用能单位上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和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有效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能效对标及能效“领跑者”工作,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
二、重点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一)发展循环经济,推动绿色转型
鼓励循环经济发展。支持循环经济产业发展用地,提升资源循环利用行业企业的发展规模和能级水平,我区专门用于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用地共计27.77公顷,超过规划产业用地面积的1%。引入上海冠甲(长兴)电子有限公司、上海渝崇建设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资源循环利用企业落户。积极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崇明工业园区和富盛开发区相继通过循环化改造验收。加快推进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研究,制定《崇明区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推进规划落地实施。
落实塑料污染治理。制定工作方案,印发《崇明区2021年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重点任务安排表》(沪崇发改〔2021〕138号),将塑料污染治理相关工作逐项细分,明确责任部门和节点要求。及时召开工作交流会,有力有效推动工作。强化长效监管,制定《崇明区2021年度乡镇、集团节能降耗工作考核意见》(沪崇发改〔2021〕197号),首次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乡镇、集团节能降耗工作考核,形成常态长效管理机制。按季度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督查,及时向市级部门报送工作材料。积极开展宣贯,组织开展塑料污染治理政策解读、培训宣传和劳动竞赛活动,印发《关于开展崇明区塑料污染治理劳动竞赛活动的通知》(沪崇节能办〔2021〕2号),积极营造塑料污染治理浓厚氛围,倡导低碳绿色生活方式。
(二)紧盯重点领域,强化节能降碳
加强工业节能降碳。完成“百一行动”节能项目,积极推动节能技改、合同能源管理、重点用能设备替换、清洁生产等节能项目。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要求在建数据中心项目“智慧岛大数据云计算中心”接入能耗在线监测平台,落实各项节能措施。推进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上海燃气崇明有限公司等26家企业成功申报清洁生产审核名单,53家存量清洁生产名单企业通过市级验收。加强落后机电淘汰工作,组织上海华润大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等重点用能单位,及时自查梳理,淘汰落后机电,规范政策执行。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努力打造上海永利输送系统有限公司等4家“绿色工厂”、长兴海洋装备基地等1家“绿色园区”、莱韵毛纺织品等1项“绿色产品”。
推进建筑节能降碳。落实新建建筑绿建标准,对标世界级生态岛的高标准、高要求,在土地出让等环节严格执行《上海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建造。开展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创建,在陈家镇落实1项新建超低能耗建筑,获1%容积率奖励。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已批复上海风之笛风电科技有限公司新厂建设项目等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应用项目9个,建筑面积69.21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应用面积53.24万平方米,所有项目均使用太阳能光热技术。落实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结合“城乡教育一体化建设项目”,对校舍、办公楼修缮的同时进行节能改造,改造面积1万多平方米。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东平小镇获绿色生态城区二星试点,启动《崇明区陈家镇绿色生态专业规划》《崇明区城桥镇绿色生态专业规划》编制工作。积极建设绿色社区,29个社区获评区级绿色社区创建示范单位,3个社区获评绿色社区创建达标单位,择优推荐城桥镇金日社区等3个社区申报市级绿色社区创建单位。加强能耗监测平台管理,按照《崇明区公共建筑用能系统监测管理办法》要求,持续做好区级能耗监测平台日常管理,区级平台上传至市级平台楼宇共计43栋,楼宇维保较好,基础信息填报完整率达100%。
深化交通节能降碳。推进公共充电桩建设,超额完成市下达的150个公用(含专用)充电桩、1个出租车示范站年度公共充电桩建设指标任务。推进码头岸电设施建设,启动55家内河码头企业低压岸电标准化建设,至2021年底共有24家码头企业安装了标准化岸电设施。推进老旧车辆报废更新,崇明巴士公司全年报废柴油车88辆,更新纯电动公交车58辆,新能源车605辆,长兴、横沙两岛申崇线和岛内公交线路已实现新能源车全覆盖。
加快商贸领域节能降碳。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完成14家新增“绿色餐厅”创建任务,积极筹措万达广场(新建)绿色商场创建工作。广泛开展绿色低碳消费宣传,推广绿色节能产品,下发500多份节能宣传资料、200多份节能宣传品,组织近500多人次参加市节能知识网上答题活动,并获市优秀组织奖、节能杂志优秀通讯员。持续开展商贸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宣贯培训,加强监管力度,明确各乡镇及农贸市场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组织天峰菜市场开展集贸市场塑料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度试点,全区大型商场、超市已基本做到不提供和销售一次性塑料购物袋。
提升文化旅游领域节能水平。强化绿色低碳管理理念,大力倡导旅游饭店削减一次性用品消耗和用具的使用,减少客用棉制品洗涤次数,餐厅不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和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星级宾馆、酒店已实现100%不主动向消费者提供“6小件”客房一次性日用品。全年开展旅馆经营单位专项监督检查12次,检查场所60家次,均未发现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情况。督促旅游饭店按要求开展能效对标、节能改造等工作。
实施公共机构节能降碳。积极落实年度目标,2021年我区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5.28吨标准煤/平方米,同比下降2.12%;人均能耗106.91千克标准煤/人,同比下降2.22%;人均水耗21.34吨/人,同比下降14.66%,较好完成各项节能任务。深入开展示范创建,59家机关单位参加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24所中小学校成功创建“上海市绿色学校”。持续推进公共机构可再生能源建设,共有4家公共机构建设屋顶光伏项目。广泛开展宣传培训,结合“节能宣传周”“世界粮食日”等活动印发相关宣传海报,开展线上节能减排知识竞赛,发布“上海市公共机构低碳行动倡议书”,反对食品浪费,推崇绿色生活。组织8名工作人员参加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提高节能减排专职人员业务素养。加强节能管理,督促公共机构开展年度能源统计工作。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工作,组织开展塑料类可回收物单独回收试点。抓好生态文明教育,坚持将《生态文明》课程等纳入学校课程整体规划,持续开展“人人争当生态小达人”系列活动、中学生生态知识竞赛活动、“海洋环境保护公益项目”净滩活动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促进生态文明教育更加深入人心。
落实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全面巩固垃圾分类实效,固化全区338个可回收物服务点,实现18个中转站达标运行,提升1个集散场服务能级。2021年全区干垃圾产生量为360吨/日,湿垃圾分出量为227吨/日,可回收物分出量为155吨/日,均完成市下达的计划量。源头分类环境得到改善,破袋、除臭、洗手装置的规范配置得分率分别达到100%、99%、97%。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2021年我区拆房垃圾产生量为13万吨,资源化利用10万吨,装修垃圾和工程垃圾30万吨,资源化利用9万吨。高效完成渣土处置审批,实现建筑垃圾申报全程网上闭合办理,全程网上办理率达100%,电子证照归集和应用率达100%,全区非正规堆放点整治完成率达100%。
强化节能降碳监管力度。开展塑料污染治理执法检查,生产销售领域检查企业477家次,商务领域检查商场15家次、超市172家次、药店108家次、餐饮612家次。落实能源计量审查,组织能源计量培训,完成4家重点用能(排放)单位的能源计量审查工作。完善能耗数据监管,推动4家重点用能单位完成一、二、三级关口能耗数据在线采集和上传工作,另有1家企业正在推进项目立项,截至2021年底,共有9家企业完成能耗在线采集和上传,实现90%以上市级重点用能单位一、二、三级关口能耗在线采集和上传。开展企业执行标准检查,共计检查企业172家,未发现重点用能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的情况。积极组织开展节能环保领域国家和地方标准宣传培训。
(三)完善基础保障,提升工作效能
加大节能降碳专项资金投入。继续贯彻落实《崇明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设置区级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全年节能专项资金支出9559.08万元,比上年增加179.57万元。其中,产业结构调整和中小锅炉提标改造项目安排资金363.39万元;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污染源监测、治理等方面安排资金8557.4万元;节能降耗相关工作经费安排资金638.29万元等。
切实履行节能监察职责。设置专职节能监察执法岗位,对重点用能单位有序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对未完成“双控”目标的重点用能单位发布告知单,通报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要求限期提交整改报告。对上海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工作实地核查。
(四)推进试点示范,探索碳中和路径
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碳中和示范。2021年7月,编制完成《崇明岛碳达峰碳中和示范岛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方案》,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工作。在全市率先建立“1+6”研究支持体系,其中“1”是指碳中和总体实施方案研究,“6”是指能源领域、交通领域、建筑领域、农业领域、废弃物领域及生态碳汇等6个领域碳中和实施路径研究。通过大量由点及面的基础数据排摸、精细化推导计算、情景模拟分析及实施路径研判,形成《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碳中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22年版)》初稿,经过多轮意见征询和专题汇报,反复研讨校对,广泛吸纳意见建议,不断优化完善各项目标任务。《实施方案》于12月15日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花博园碳中和园区示范。2021年5月,第十届中国花卉博览会在崇明召开。崇明花博园从吉林前郭王府站风电场49.5兆瓦风电项目中,一次性购买国家自愿减排量指标,全面抵消因新建主展区、花博会展期运行产生的建材碳、建造碳、运行碳共计16.5万吨,成为实现涵盖筹备、建设、举行、收尾4个阶段全生命周期碳中和的大型活动园区,获得由上海市环境能源交易所颁发的“碳中和示范园区”证书。践行“生态办博”理念,在花博会景观主轴区域设置两排“牛奶盒长椅”,全部采用光明牛奶利乐包装盒材料,总长约156米,共回收约502.7万个废弃牛奶盒,通过花博效应扩大资源循环利用示范效应,打造绿色安全健康、可持续可循环的园区景观。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示范。上海华电崇明绿华44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于2021年全容量并网投运,项目为全额上网模式,采用高效单晶太阳能光伏组件,投产后年平均发电量约4576万千瓦时,与相同发电量的火电厂相比每年可节约标煤约1.4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3.5万吨。
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在陈家镇积极开展超低能耗建筑集中示范,该项目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比全市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提高15%以上,外墙保温一体化系统中一体化保温部分比例高于80%,符合《关于推进本市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和《上海市超低能耗建筑项目管理规定(暂行)》关于超低能耗建筑的要求,获得1%容积率奖励。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