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节能降耗及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总结和2019年重点工作安排的函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09-26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200133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电力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沪崇府发〔2019〕1号

  • 成文日期:

    2019-01-02

  • 发布日期:

    2022-09-26

市发展改革委: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认真按照《关于印发上海市2018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沪发改环资〔2018〕61号)要求,围绕“十三五”节能目标任务,结合我区节能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年初制定的节能目标。

一、2018年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前三季度能源消耗趋势以及市统计局对我区增加值能耗核算情况推算,预计2018年我区能源消费总量约为44万吨标准煤,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幅度为6%左右,碳排放强度下降率为12%左右。2018年节能工作措施和工作成效主要如下:

(一)落实节能目标责任

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制度。研究制定崇明区“十三五”节能降碳工作方案及2018年崇明区节能工作计划,明确节能工作时间节点和责任部门。制定崇明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开展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制定乡镇、园区节能考核意见,考核结果与各乡镇、园区年度绩效考核挂钩。抓好节能考核失分事项整改工作,梳理和分析失分事项、失分原因,督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整改。

(二)实施节能重点工程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实施产业结构调整项目12项,节约标煤3000余吨,腾出土地600余亩。推进上海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488.8KW分布式光伏发电等项目并网发电。实施特种电磁线厂生产线及烘炉改造项目,节约标煤700余吨。实施上海华润大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振华港机重工有限公司等重点用能单位LED照明改造,节约标煤400余吨。组织沪东中华船用管件厂等30家企业开展2017年度清洁生产审核项目,10家企业通过市级评估或验收。

(三)推进重点领域节能

1.加强工业节能。2018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万元产值能耗预计同比下降2%左右,综合能源消费量控制在13万吨标准煤以内。加强节能管理,完成28家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岗位备案。组织上海新业锅炉高科技有限公司申报国家“能效之星”评选,上海华润大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重点用能单位通过市级能源审计。推进崇明工业园区和富盛经济开发区两个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协助市节能监察机构开展节能执法监督检查,淘汰高耗能电机70多台。督促上海华润大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等重点用能单位按照《上海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碳交易规章制度,开展报告、核查和履约工作。

2.强化建筑节能。截至目前,申报市级绿色施工工地1个,区级绿色施工工地5个。初审完成新建绿色建筑项目8个,总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推进原建设镇工商行政管理所等12个单位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改造面积约2.1万平方米。审批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项目5个,建筑面积约13.5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应用面积约11.2万平方米。推进落实在建装配式建筑项目5个,建筑面积约45.6万平方米。推进城桥镇亚通2号地块等3个新开工全装修房项目,全装修房面积约8.6万平方米。

3.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已投运24辆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年内完成128辆纯电动公交车采购任务并投运。交付使用城桥嵊山路公交停车场,安装公交专用充电桩70个,充电停车位140个。完成堡镇过渡性停车场建设,推进堡镇汽车站改造和长兴公交停保场建设。年内完成14个公交专用充电桩和150个公共充电桩建设。上线运营电动汽车分时租赁网点约300个,营运车辆规模保持在400辆左右,基本建成覆盖崇明三岛的电动汽车分时租赁网络体系。

4.抓好公共机构节能。制定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具体措施和节能考核意见,加强各乡镇公共机构节能考核。明确各公共机构能耗管理人员,组织24名能耗统计人员参加节能远程培训。组织区档案馆、长兴镇政府积极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制定2018-2020年度公共机构能源审计计划,完成18家公共机构的能源审计。推进新华医院崇明分院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技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5.加快商业、旅游饭店业节能。引导大型商超开展绿色采购,倡导旅游饭店削减一次性用品消耗和用具的使用,将低碳融入服务中,促进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加强旅游饭店业区级重点用能单位管理,以创建绿色饭店为重要抓手,推进节能降碳工作,实现旅游饭店业可持续发展,累计创成15家绿色饭店。

(四)发展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

坚持“全程分类、全面处置、全域覆盖、全民参与”,21座镇级湿垃圾集中处理站建成并投入运行,全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3.4%。积极推进农林废弃物收集利用体系建设,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制定《上海市养殖业布局规划(崇明分规划)》,全面完成374户规划不保留畜禽养殖场整治退养,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4%。大力推进绿色农业生态循环发展,总结形成“稻田养鳖”等20多种立体循环种养模式,组织实施特色水产智能化零排放养殖等新型生态循环链模式项目。

(五)开展技术推广和试点示范

发布《2018年度“可持续发展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招标指南》,征集生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节能减排、智慧崇明等科技项目。安排234万元资金重点扶持“风光集成节能路灯”等生态环境技术含量较高的项目。开展城桥镇玉环社区、横沙乡新永村等低碳社区创建工作。完成港西、明珠湖、陈家镇3个乡村公园规划方案编制。启动《崇明区绿色生态城区专业规划》编制工作,建立全域绿色生态建设管控体系。

(六)加强节能基础工作

加大节能专项资金投入,全年节能专项资金安排支出8040.7万元,同比增加157.32万元。严格执行能源统计指标体系和监测体系实施方案,明确调查对象,规范指标口径。做好乡镇、园区能源消耗情况的跟踪调查,开展能源统计专题培训,严格审查数据质量,强化分析研判能力。积极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数据在线采集和上传工作。继续开展辖区内能源计量标杆单位的培育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知识专题培训。对辖区内10余家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计量评估和审查。

(七)开展全社会节能宣传

结合“世界地球日”“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着力营造绿色节能低碳的生产生活氛围。组织开展“百万家庭低碳行,垃圾分类要先行”“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活动,倡导绿色节能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依托2018上海崇明生态岛国际论坛,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主题,积极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关注重点领域,结合广大居民工作生活,推进垃圾分类,倡议低碳办公,开展教学活动和课题研究。

二、2018年节能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业节能空间逐步收窄

“十三五”期间,我区已无高能耗的大企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工业能源消费总量占比已由“十二五”期间的六成逐步减少为目前的四成左右,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实现节能的空间越来越小。同时我区企业体量普遍偏小,现有工业企业经过多年节能改造,节能潜力再挖掘难度较大。

(二)林业项目落地空间匮乏

崇明林地占比全市最高,承担的农林建设任务全市最重。目前,全区林业建设用地主要通过流转农用地途径解决,按照本市 “三区”划定工作要求,林业建设区域须有效避开“蔬菜生产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新增林业项目落地空间尤其是符合生态廊道建设标准的区域范围进一步收窄,项目实施难度进一步提升。

(三)全装修房建设推广难度较大

目前,上海市全装修房建设没有统一的执行标准和价格控制,开发企业在实施过程中自由裁量权过大,装修标准和质量参差不齐,容易导致业主不满意原有装修推倒重来,造成二次污染和不必要的浪费。因受房价调控影响,房地产企业参与全装修房开发积极性不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全装修房建设的推广。

(四)能源消耗总量控制压力较大

“十三五”前两年受经济下行、国际船贸市场不景气等因素影响,我区能源消费量累计增幅为-2.58%。但今年以来海洋装备业生产走出低谷,以及第三产业尤其是房地产业的销售大幅增长,我区能源消费总量逐步上升。未来几年,随着传统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发展、第十届中国花博会各项筹备工作的推进,第三产业及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将对能源消耗总量控制目标形成较大压力。

三、2019年节能工作安排

2019年节能降碳目标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8万吨标准煤以内,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0.5%左右,碳排放强度下降0.5%左右。年度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严格落实节能责任

制定2019年节能降碳重点工作计划,落实节能降碳目标任务,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有效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分解落实乡镇、园区节能降碳目标,节能降碳考核结果纳入区委、区政府对乡镇、园区领导班子绩效考核体系。

(二)挖掘节能潜力,促进工业节能降耗

计划开展产业结构调整项目2项,推进30家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引导区内企业实施节能技改项目。继续抓好市重点用能单位和年用能1000吨标准煤以上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培训工作。积极推进工业领域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和崇明工业园区、富盛经济开发区两个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

(三)强化交通节能,构建绿色交通体系

督促交通港航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深化与上汽集团、交运集团合作,倡导并引进新能源汽车项目。推进新能源公交车发展,2019年计划新增新能源公交车30辆。推进新能源公交车配套场站建设,启动堡镇汽车站改造项目建设,完成长兴公交停保场建设并投入营运。

(四)加强建筑节能,推进绿色建筑发展

加强绿色建筑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建造。发挥好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房建筑土地供应源头管理作用,细化土地出让征询管理流程,落实符合条件的新建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根据市政府相关规定,落实全装修住房建设比例要求。编制《崇明区绿色建筑管理办法》《崇明生态岛绿色建筑导则》以及《崇明区绿色生态城区导则》。

(五)加强公共机构节能,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完善公共机构节能监管体系,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加大教育系统资金投入,拟安排3400万元实施部分中小学校园节能改造工程。加强医院用能管理,开展节能技术改造。鼓励教育、卫生、旅游饭店等领域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继续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能源公务用车更新。计划完成50家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

(六)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资源综合利用

全面巩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建成固体废物资源利用与处置工程,启动固体废弃物处置综合利用中心二期工程和建筑垃圾中转分拣场建设,加快完善垃圾“大分流”体系,着力抓好湿垃圾处置废渣的资源化利用,废水废气的全封闭、全覆盖、全流程提标处理排放。提升农林畜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探索推进“全粪+秸秆”发电,开展沼液转化液面肥和底肥试验。

(七)加大资金投入,发挥科技引领作用

继续保障节能专项资金支出,2019年财政预算安排约8150万。加大对节能科技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的扶持,推进产学研联合和节能减排技术转化。加快节能减排、清洁生产、资源节约等新技术应用,加大节能技术示范项目实施力度,以示范带动节能技术的普及。

(八)倡导全民参与,共建节能型社会

结合“世界环境日”“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倡导市民积极践行低碳行动、自觉维护家园环境。充分发挥媒体作用,报道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曝光违规用能和各种浪费行为,在全社会营造节能环保、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相关工作建议

(一)给予崇明10万吨标准煤能耗增量支持

2018年4月,崇明区获得第十届中国花卉博览会举办权,这是崇明加快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历史机遇和重要抓手,对于推动崇明创新发展,实现绿色引领,打造名副其实的“海上花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区能耗总量规模偏小,2017年度能源消费总量为42.7万吨标准煤,不足全市的1.5%,“十三五”期间仅有4.56万吨标准煤的能耗控制增量。可以预见,花博会相关交通、餐饮、住宿等配套项目以及恒大·上海高科技农业项目、港沿智慧生态花卉园项目等一批花卉产业项目建成运营后,将对我区完成能耗控制目标产生一定影响。建议市政府能够考虑崇明实际情况,给予我区10万吨标准煤能耗增量的支持。

(二)不再考核崇明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率指标

我区经济规模总量偏小,2017年度增加值完成数为332.8亿元,仅占全市3万亿增加值的1%左右。“十三五”以来,市委、市政府将崇明定位为综合生态发展区,已不再对崇明考核全员劳动生产增长率等涉及GDP的经济指标(在《2018年度市管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沪委组〔2018〕发字26号)已明确)。建议市政府对我区实行差别化考核,不再对崇明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率指标进行考核。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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