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开展李韩等人非法堆放、填埋“毛垃圾”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08-26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200123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检测、保护与治理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沪崇府复〔2022〕16号

  • 成文日期:

    2022-08-16

  • 发布日期:

    2022-08-26

区生态环境局:

你局《关于开展李韩等人非法堆放、填埋“毛垃圾”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请示》(沪崇环〔2022〕45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意见批复如下:

同意开展李韩等人非法堆放、填埋“毛垃圾”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请你局牵头依法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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