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明区粮食企业深化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08-19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200121

  •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沪崇府办发〔2022〕13号

  • 成文日期:

    2022-07-25

  • 发布日期:

    2022-08-19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经二届区委常委会第23次会议和区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将《崇明区粮食企业深化改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22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崇明区粮食企业深化改革工作方案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粮食安全问题。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统筹谋划、系统安排、有序推进本区粮食企业体制机制改革,结合崇明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六保”工作任务中保粮食能源安全要求,改革粮食企业体制机制,完善粮食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粮食宏观调控能力,夯实政府粮食储备保障职责,确保区域粮食收购、储备及供应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总体目标

本区粮食企业深化改革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由区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构建区供销社、3个国有粮食企业(上海崇明区粮油购销有限公司、上海崇明区粮油经营有限公司、新设粮食公司,以下分别简称:粮油购销公司、粮油经营公司、粮食管理公司)两级管理架构,总体目标是:

(一)实施政策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离

区域内从事粮食商业经营活动的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和承储库点的储备运营业务,在人员、实物、财务、账务、仓储设施上与企业商业经营实行分开。

(二)建立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建成决策科学、权责明确、执行有力、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并打造一支忠诚、干净、专业、担当的粮食监管队伍。

(三)强化企业内部经营管理

全面加强和规范企业各项制度建设,切实提高管理效率。落实企业风险管理,建立健全经营业绩考核制度,促进企业可持续性发展。

(四)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租赁管理

粮食企业在区供销社的指导下,建立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租赁管理,提高经济效益,逐步形成粮食企业自身的造血机制,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五)逐步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

针对1999年、2003年粮食企业流通体制改革历史遗留问题,由粮食企业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专题研究、逐步消化解决。

三、职责分工

(一)区国资委主要职责

1.牵头制定崇明区粮食企业深化改革工作方案并推进实施;

2.协调解决在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3.牵头相关职能部门、粮食企业逐步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

(二)区经委(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区粮食储备行政管理,制定区级粮食储备安全管理办法,下达储备粮的储备规模、品种、布局以及收购、销售、轮换等计划;

2.加快推进本区7个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规划建设并尽快投入使用;

3.加强专业人员配置,对储备粮梳理、质量和储备实施监督检查;

4.建设粮食储备信息化监管平台。

(三)区财政局主要职责

1.负责粮食管理公司注册资本金预算安排;

2.负责政策性粮食财政补贴资金的预算安排。

(四)区供销社主要职责

1.制定粮食管理公司组建工作方案并推进实施,粮食管理公司同粮油购销公司、粮油经营公司实行三块牌子、一套班子统一运行;

2.指导粮食企业加强国有资产租赁管理;

3.协调粮食企业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4.履行托管企业主管部门应履行的其他职能职责。

(五)粮食管理公司主要职责

1.建立现代企业管理架构和党的组织,健全内部人事管理、劳动用工、工资分配等制度,加强经费管理,严格内控制度,降低管理成本;

2.受领区经委(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下达的粮食和物资收储任务,负责区内粮食政策性收购和兜底收购,开展储备粮轮换管理、应急保供和统计工作;

3.保证粮食账实相符、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加强老滧港粮食和物资储备直属库仓储、安全生产等日常管理工作。

(六)粮油购销公司和粮油经营公司主要职责

1.负责企业资产管理、租金收取等工作;

2.关闭注销粮油购销公司控股子公司,清理退出对外参股企业国有股份;

3.负责粮油购销公司和粮油经营公司债权债务清理以及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

四、改革工作任务

(一)组建粮食管理公司(2022年8月至10月)

1.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粮食管理公司由区国资委出资,由区财政预算安排注册资本金。委托区供销社进行日常管理,业务主管部门为区经委(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责任单位:区供销社、区国资委、区财政局、区经委)

2.构建企业组织架构。按照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结合担负的任务,组建粮食管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配齐领导班子和核心工作人员。与粮油购销公司和粮油经营公司实行三块牌子、一套班子。(责任单位:区供销社、区国资委)

3.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公司组建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建工作同步开展。(责任单位:区供销社、区国资委)

(二)关闭控股子公司及清理退出对外参股企业(2022年11月至2023年6月)

1.关闭注销粮油购销公司控股子企业上海崇明老滧港粮食仓储有限公司。(责任单位:粮油购销公司、区供销社、区国资委

2.清理退出由粮油购销公司对外投资的10户参股企业国有股份,推进粮食流通产业市场化运作。(责任单位:粮油购销公司、区供销社、区国资委)

(三)加强资产租赁管理(2022年11月至12月)

收回粮食企业零租赁资产,在确保本区粮食收储工作稳定的前提下,严格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实施细则以及区供销社有关资产租赁规定开展资产租赁工作。(责任单位:粮油购销公司、粮油经营公司)

(四)逐步化解企业历史遗留问题(长期,直至问题全面化解)

坚持尊重历史、有效衔接、稳步推进的原则逐步化解1999年、2003年粮食企业流通体制改革历史遗留问题,切实保障托管经费,稳定现有工作队伍,保障粮食体制机制改革顺利进行,促进粮食企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粮油购销公司、粮油经营公司、区国资委、区供销社、区经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推进国有粮食企业切实履行核心职责,确保本区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储备安全、管理规范。

(二)加强协调联动

区国资委牵头推进本区粮食企业深化改革工作,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抓好自身职责范围内任务的落实,确保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三)务求取得实效

国有粮食企业承担着重要的公益性、基础性和社会性职能,直接影响区域粮食供应安全和社会稳定。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从实际情况出发,转变管理体制、调整优化布局、盘活国有资产,既要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又要实现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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